第一章 三叉戟时代(1/2)
第一章,我们先从中国球迷最为熟悉的休斯顿火箭开始讲起,关于火箭队的队史,我想最**的部分就应该是奥拉朱旺率领火箭队拿到两枚总冠军奖杯的那个时刻,当然,那个时候离我们还有些远,现在的这支火箭队我觉得最应该书一下的2008年的那支火箭,毫不夸张地说,因为姚明,所以我们才认识了他们,认识了让所有球迷都魂牵梦绕的一支球队,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还是能够记得当年的那些画面,小黑豆的风驰电掣,阿根廷钻戒的篮下舞步,街球王手里不断跳动着的篮球,板爷三段式极度搞笑的罚球,神鸟缺了一颗门牙的咧嘴大笑,蝙蝠侠被武贾西奇肘击后血流满面的怒吼,当然,还有穆大叔摇晃的手指,阿泰与科比面对面死磕,麦蒂在马刺主场投入致胜三分之后的挥臂怒吼,他们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来自于德州永不服输,永不言败的小强精神,代表着即使敌人再强大,也敢于亮剑的拼搏精神!代表着一种可以被击败,但绝不允许被打倒的海明威精神!
那支火箭队在季后赛中与实力强大的洛杉矶湖人激战七场惜败,那个时候,也包括现在,我们一帮球友瞎聊的时候也总是会说如果姚明不伤,如果麦蒂不伤,如果阿泰打得再聪明点,如果那个球进了,如果那个篮板球抢下来了,如果……如果……nba没有那么多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假设,这或许就是体育竞技最大的魅力所在。
首先我们先从一句话来开始我们接下来要开始的内容。
2012-2013赛季,当时尚是联盟第一中锋的德怀特-霍华德急不可耐地“逃离”了洛杉矶,甘愿自降身价加盟休斯顿火箭,这件事被奥尼尔揪住不放,对着霍华德好一顿喷,其中最经典的话莫过于——
“那个家伙只敢去那种小乡镇去打球。”
我们这里当然不是要讨论奥尼尔与霍华德的是是非非,而是从奥尼尔的这句话里折射出大部分人对于休斯顿的看法。
小城市,大乡村,航空之城,然后呢?没了。
事实上休斯顿是全美第四大城市,仅次于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但是休斯顿不同于之前三座城市,这里的人口成分组成复杂,属于国际城市,在姚明还未空降休斯顿的时候这里就是全美最大的华人聚集城市,人口组成的多样化也让休斯顿的经济结构趋于完善,以石油为基础的重工业,金融业,制造业等等也都是十分的发达,休斯顿比较注重教育的输出,休斯顿大学,莱斯大学都是驰名世界的高等学府,值得一提的是,坐落于休斯顿的约翰逊航空中心曾经指挥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登月之旅,这里的博物馆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游客可以直接用手去触摸从太空上采集下来的岩石块的博物馆,因此把休斯顿称之为“航空之城”是最恰如其分的称呼。
1967年,圣地亚哥成立了一支名字为“火箭”的篮球队,并且在该赛季便与西雅图超音速(俄克拉荷马城雷霆的前身)一同加入nba,并于那年的扩军选秀中以首轮第7顺位拿下了一名叫做帕特-莱利的锋位球员,年轻的莱利可不像老年这般到哪儿都是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当时的他简直就是比尔-沃顿的上古版本,你能想象那画面吗?杂乱无章的头发,桀骜不驯的络腮胡子,但是从球场贡献来看,莱利能力也就是一般水平,除了中投,其他都是乏陈可善,在火箭打了三个赛季,最高的一个赛季场均不过上场18.3分钟,每场平均能够拿下8.8分2.0个篮板球,2.4次助攻还有高达2.6次犯规,这要是按照每场36分钟计算,莱利这是场场都要毕业的节奏。
初进联盟肯定是要交学费的,火箭第一个赛季仅仅取得了可怜的17场胜利,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火箭队糟糕的战绩让他们获得了第二年的状元签,因此,他们获得了火箭队史上第一名真正的球星,1990年正式入选nba名人堂的球员,他就是埃尔文-海耶斯,绰号“大e”。
海耶斯来自路易斯安娜州的雷维尔,那个地方在那个时代有很严重的种族歧视,身材高人一等的海耶斯总是很容易遭到白人小孩子的嘲笑,性格安静,内向但是十分要强的海耶斯在篮球中找到了自信,大学他进入了休斯顿大学,成为了该大学里第一位黑人运动员,这里的校友并没有因为他的肤色而对他有偏见,相反,当时校队确定了以海耶斯为攻防两端的战术核心,海耶斯也不负众望,带领休斯顿大学从鱼腩一跃成为ncaa强队三年大学生涯两次率领球队杀进“绝命四强”。
1968年的新秀大会上,埃尔文-海耶斯不出意外地被火箭队用状元签摘下,海耶斯的第一个赛季,就用场均28.4分拿走了联盟得分王的奖杯,场均17.1个篮板球位列联盟第四,这样的表现,让进入联盟第二年的火箭队便品尝到了季后赛的滋味。
但是,季后赛似乎就是海耶斯一个人力量所能够到达的极限了,后两年,火箭队在海耶斯的带领下尽管也能够杀进季后赛,但是就是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1971年,就在这一年,火箭队从圣地亚哥搬迁至大城市休斯顿,意图创造更多的收益。但是休斯顿球市氛围不好,球队搬到新城市之后不仅没有盈利,反而持续亏损,这导致海耶斯身边仍然招募不到出色的队友,海耶斯心灰意冷,在火箭呆了三个赛季之后,远走巴尔地摩子弹队(华盛顿奇才的前身)。
海耶斯走后,火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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