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傻妹妹,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1/3)
听了于芳芳的赞叹之后,曹志强只是澹然一笑,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无他,类似的话语听多了,快乐阈值提高了,仅此而已。
反正但凡来他这里参观过的人,不敢说全部,但是大部分的人,都要说一番类似的话。
这其实也很正常,毕竟在这个时期的国内,除了外宾跟外侨,至少在京城里,还真没听说有几个京城本地人,会长期住北平饭店这种大酒店,而且是长期住行政套间这种高档房的。
你说有几个万元户,偶尔过来尝个鲜,花钱住几个晚上,可以理解,但长期包月住的,真的一个也没有。
原因并不复杂,跟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无关,其实就一个原因——价格太贵,不划算。
就以曹志强现在住的这个行政套房为例。
这个套房住一天的消费,是五百六十元人民币,这已经是普通京城职工一年的收入了。
曹志强定的包月,包月费用是一万五千元一个月,首付五千,平均下来的话,每天消费是五百元。
一万五千元啊,就为了住一个月的酒店?
在这个万元户还很稀缺的年代,有几个万元户能经得起这种造法,或者肯这么消费?
所以说,所谓的包月,一般都是一些不差钱的外宾游客,尤其是东瀛游客才这样搞。
因此,这时期能住行政套房的,要么就是外宾,要么就是一些国内级别很高的大领导,普通老百姓是压根住不起的。
至于什么级别不够,没有介绍信跟工作证明就不让国人入住,那都是湖弄人的。
或者说,是故意那么宣传,好把一些人提前知难而退,别动不动找借口过来参观,耽误大家时间。
这时期的国内,宾馆还没有星级制度,所以大体就分为涉外饭店跟非涉外饭店这两种。
非涉外饭店,基本就是像招待所跟普通旅馆,一般都是政府所有或者国企所有,也就是都是国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还没有个人性质的旅馆。
当然了,有一些小旅馆,已经开始被私人承包,但那种私人承包性质的旅馆,所有权依旧是集体或者国有,这是不变的。
像这种非涉外的宾馆,尤其是私人承包的小招待所,要求比较松,不会强制要求什么介绍信,基本是个人就能住,只要登个记,交了押金就行。
有涉外资格的饭店就不一样了。
这种有涉外资格的饭店,因为能接待外宾跟外侨,等于是一个国家的门面,因此要求就比较严格。
坊间传闻的涉外饭店只对外国人跟外侨营业,这是错误的,其实国人也可以进去住,但对国人的要求比较严格。
在没有身份证的时代,国人要入住涉外饭店,尤其是像北平饭店这种名饭店,就需要出具你的工作证以及单位介绍信,而且光有这些还不行,还得打电话去你介绍信上的单位确认一下,是不是真有你这么个人。…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确认你的身份,二是验资,根本原因还是怕你是骗子,住酒店不给钱。
可如果你肯先付押金,并且带着户口本的话,也是可以住进来的,并不是非得有单位介绍信跟工作证。
因为你先付押金了,酒店没风险了,自然乐意让你住。
但是这种只有户口本,没有工作证跟介绍信的情况,只能住普通房间,无法住行政房。
行政房在这个时期,才是一个能凸显地位的房间。
这种行政房,对外宾外侨没限制,但国人想住行政套间,必须有正规国企的工作证或者介绍信,级别或者职务必须够高,或者跟酒店总经理很熟才行,不是光有钱就行的。
曹志强就是这种情况,他是有正规工作证的,还是出版社社长,职务足够高了。
北平饭店的经理呢,之前早就确认过曹志强的身份,知道他是不差钱的正经人。
而且最关键的是,北平饭店的经理也是个爱诗之人,非常喜欢曹志强的诗,所以知道曹志强是诗人强子,又知道他足够有钱,还是出版社社长之后,那自然没理由不让他住。
可普通国人想入住北平饭店的话,就很麻烦了,很多时候你就算有钱,也不让你住,会故意刁难你。
但如果你是华侨外宾,那么涉外饭店是相当友好的。
好像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有一个国人假冒香江的经理,入住了北平饭店,后来事情败露了才被抓。
不管怎么说,曹志强此时能长期在北平饭店住行政套间,本身就是实力跟地位的象征。
因为但凡实力不够跟地位不够,他都不可能住进北平饭店的行政房,而且还是长期住。
只要能意识到这些的,能不赞叹艳羡么。
略微谦虚一番后,曹志强也不再客套,直接问于芳芳:“两位姐姐,这么晚了,你们来这找我,是有什么事情么?”
于芳芳白了一眼曹志强:“怎么,没事儿就不能来找你了?”
曹志强连忙赔笑:“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不过你们来的突兀,我确实很意外。”
“哼!”于芳芳撇撇嘴,“不就是嫌弃我这个电灯泡么,要是只有媛媛来,你会这么问?”
曹志强还没说话呢,于媛媛先忍不住拽了拽于芳芳的胳膊:“姐,说什么呢。”
“我说错了么?”于芳芳道,“你看他,不情不愿的,还不就是嫌我也跟着来了么?要是只有你一个人来,我敢大图,他铁定高兴地的跳起来,绝对不是这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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