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凌云楼(1/2)
送信的骑兵出城之后,李旭又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李琴带着那群女子在李旭包下的客栈小院内洗洗漱漱,又有张明蓉跟着张罗,李旭又给了足够多的银钱,根本不需要他再操什么心。
左右无事,李旭干脆带着两名护卫出了客栈在城中闲逛。
三水县城本来也不大,只有两十字交叉的街道,东西大街长一些,南北大街短一些,城中主要的门面都在这两条大街分布着。
两条大街倒是都用青石板铺路,道理两侧还有硬化处理过的阴沟用来排放污水,上面盖着石板遮掩。
街道宽约十米左右,总体看起来还算是整齐干净。
李旭一边信步慢走,一边打量着街道两侧的店铺以及过往的行人。
相比较前世古装影视剧中的布景,这里的街道显得更加真实,更加生动,更加鲜活,更加的接地气。
各色铺子应有尽有,卖日用百货的杂货铺子;卖笔墨纸砚的书坊;卖米面粮油的粮铺;卖兵器农具工具的铁匠铺子;卖点心蜜饯等零食的蜜饯铺子;卖酱菜咸菜的酱菜铺子……
至于什么酒楼茶肆,饭馆勾栏,甚至算卦看风水起名字的铺子都有,让穿越过来第一次进城的李旭有点出乎意料,看的津津有味。
路过售卖米面粮油的粮铺时,他还特意进去转了一圈。
店伙计对于这位白袍俊秀的少年公子进店看起来很有些惊讶,上前殷勤招待。
李旭看了一圈,店里售卖的粮食小米和小麦都有,甚至就连稻米都有,就是没有见到玉米和土豆这些。
他再仔细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辣椒种子。
心中有了计较,又找伙计大概打听了一下,伙计们都是一脸茫然的摇头表示没有听过这些作物更别说见过的,甚至有人觉得李旭就是来找茬的。
不过看在他仪表不凡又带着护卫的份上没人敢说什么。
转了一圈,李旭心中有了底气,笑眯眯的道过谢就出了门。
除了商铺之外,路上的行人也是李旭观察的对象。
三水县虽然不算什么大县,但是街道上的人流还是不少,各色人等穿梭往来,颇有些熙熙攘攘的感觉。
但是李旭重点观察的是两类人,一类是大姑娘小媳妇。
街上走到大姑娘小媳妇既有同性相互挽着的,既有跟男伴前后相跟着的,个个都是大大方方,没有多少扭捏之气。
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秦国的男女大防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女子抛头露面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虽然比不了自己前世社会那样开放,但是却也没有李旭之前以为的那般封闭保守。
第二类人则是那些腰间挂着武器的行人,基本上全部都是青壮汉子。
腰间悬挂的武器大部分都是刀,也有少部分人佩剑。不过偶尔也能看到个别背后挂一柄大斧的。
李旭甚至还看见了一位背着双铁鞭的老兄。
这些武器都是大大方方的亮出来带在身上,来往的行人最多就是多看两眼,也没人觉得好奇。
秦国尚武,民间更是习武成风,因此习武之人颇多。
秦国朝廷是允许民间百姓携带武器的,只不过严禁拥有及携带硬弩和铁甲等军中重器,一旦发现就是死罪。
其实历朝历代,除了蒙元之外,都不会禁止民间持有武器。
只不过要合法持有武器,一来是必须是当地官府报备,二来武器必须亮出来,严禁隐藏。
当然民间拥有武器肯定会增加刑事案件的犯案率,所以官府又规定若是有私仇者可去官府申请公开决斗,两人都同意决斗后可签订生死状然后决斗,若有死伤一律不究。
若是没有申请决斗就私下斗殴,那就是犯了重罪。
其实也能想到这个政策的合理性,古代治安条件太差,城中还好,出了城之后可能随时会遭遇劫匪路霸之流,所以允许百姓携带兵器也是为了补充官府力量的不足。
但是又不能没有限制,所以就又出台了禁止私斗和允许公开决斗的政策。
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打量着,有一些比较敏感的人察觉到了李旭的目光,转头过来看他。
对方没有来一句“你瞅啥?”,李旭自然也不会回一句“瞅你咋地”,只是向对方微微一笑,点头示意。
对方看李旭态度友好,人又生的俊秀不凡,自然也不计较,也是笑着点头回应。
一路走过来,很快就到了东西长街和南北大街交叉的十字路口,李旭忽然感觉腹中饥饿,生出找个地方吃饭的念头,一抬头正好看见不远处就有一家酒楼。
牌匾上写着“凌云楼”三个烫金大字。
楼高三层,超出周围的建筑一截,在李旭一路看过来的商铺之中算是最高的。
正要抬步,却又看见这凌云楼斜对面也有一家酒楼,名字叫做“青云阁”。
青云阁是个两层楼,没有凌云楼高,也没有凌云楼大,但是此时门口却摆着许多鲜花盆栽之类,还有满地的鞭炮碎屑,店伙计在门口殷勤人进进出出,看起来好生热闹。
相比之下,凌云阁这边就是门可罗雀,不仅没有一个人进去,反而经过的人还要刻意避开一点距离绕过去。
你有凌云志,我却步青云,这看起来明显是跟对方叫板啊。
这么好的位置,又快到了饭点,却没有人去凌云楼,反而对面的青云阁人流如织,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新开的酒楼把一个老牌子的酒楼生意全部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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