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似寻常(2/2)
不重要的观点写在后面,防止法官因为视觉疲劳,忽视了重要的内容。其次要言之有据,代理词中所要阐述的事实,应该是经过庭审质证,能够认定的事实,而不是委托人陈述的事实。
袁律师继续道:“对双方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尤其是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在判决之前,法官是否采信,往往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说,在代理词中,我们可以通过说理,让法官采信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排除对对方有利的证据……”
陈雁秋听完袁强耐心、细致的讲解,对代理词的写作已经有了基本的思路。
看万良辰和慕雪还没回来,陈雁秋就按照袁律师的指导着手草拟那两个案件的代理词。
……
万良辰和慕雪回到律所时,已经快下午2点了。
二人听完胖子的转述,十分气愤,导致午饭也没什么胃口。
万良辰让马小玲帮忙定了一间小会议室,趁同事们还在休息,就将胖子发过来的一些照片打印了出来,只有《离婚协议》、离婚证、一些银行卡和几份房产买卖合同,这是胖子带他哥出来时,匆忙间拍照的。
……
14时10分,小会议室
袁强、万良辰、慕雪和陈雁秋已经落座,气氛显得有些压抑。
慕雪知道万良辰心情不好,就简要说了一下去建设集团的情况。
袁强听完后也很赞同二人的考虑和决定,毕竟对于律师而言,贪功冒进并非好事。
袁强见万良辰和慕雪没再说话,忍不住问道:“良辰,怎么了?你跟慕雪发生矛盾了?”
万良辰摇了摇头道:“回来的路上,我和慕雪见了一个朋友……”
慕雪接着道:“根据我们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抛开狗血剧情不提,这个案情可以提炼为:
一个出生在1972年名叫姜斌的男子,
于1993年认识了刚满16周岁名叫柳梦婷的女孩,
二人不顾家庭反对,陷入热恋,
为此纷纷辍学,离家出走,也就是私奔了,
1997年二人领取了结婚证,1999年生育一子,2004年生育一女,
2007年姜斌家族企业破产,
2008年姜斌因事故导致双腿失去知觉,无法行男女之事,
2009年3月,柳梦婷以办理‘假离婚’逃避债务等为由欺骗姜斌领了离婚证,
约定全部财产和抚养权都归柳梦婷,柳梦婷承诺照顾姜斌直到他去世,
但二人领取离婚证之后,柳梦婷开始翻脸无情,虐待姜斌,限制姜斌人身自由,并找了一个白脸姘头,绝口不再提复婚之事。
之后姜斌忍无可忍,在他弟弟的帮助下,于上周六离开了柳梦婷的住所。”
慕雪一口气说完。
陈雁秋惊得睁大了眼睛。
袁强扶了扶额道:“天呐,小说都不敢这样写!”
“谁说不是呢,当时我跟良辰都惊呆了!”慕雪吐槽道。
袁强定了定心神,“现在男方的诉求是什么?”
慕雪道:“男方认为女方欺骗了自己,他根本不想离婚,所以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无效的,希望我们能够帮他重新分割财产,争夺抚养权并且让女方受到应有的惩罚。”
万良辰插嘴道:“这个姜斌,是我好兄弟的亲哥哥,现在整个人状态很差,很怕他想不开……”
“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陈雁秋好奇道,“辰哥,女方长得很好看吗?”
万良辰和慕雪对视了一眼,想了想道:“如果她年轻十岁,应该跟你差不多吧,这有她照片,你看看~”
陈雁秋看着照片,吐了吐舌头道:“难怪男方被她迷的神魂颠倒,这根本就是一狐狸精啊!”
说完,似乎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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