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人要是想犯贱,十头牛都拉...)(2/2)
p>今晚沈寄在书房忙完了准备睡了,刚躺下,让他心口落雪的那双眼神又浮现在他眼前。
紧接着,被他利用公务压下去的邪火就不受控制地冲涌而上,疯狂啃噬他的理性跟原则,导致他干出深夜开车穿过半个南城的荒唐行为。
要不是这屋里的灯亮了,他恐怕已经穿过一片黑暗区域将人摁在床上,闷在枕头里,解掉了自己的皮带。
沈寄一通思绪走完,小病患依旧在地上打滚,疼成那样了,还在用眼睛恶狠狠地瞪他。
就是这双眼睛在作怪。
――那里面有座海市蜃楼,四季分明。
沈寄不是涉世不深的学生崽,他这个年纪,经历了太多,公私上都是。因此到了这个阶段,沈寄已经隐隐意识到人生的轨道有一处地方歪了,在他毫无察觉,或是察觉到了却没在意的时候。
那歪掉的面积不大。
肉眼看不出来,得用放大镜仔细找。
但就怕此时不修复,那块面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扩大。
后患无穷。
“唔……你……你妈的……沈……沈寄……”
“沈寄……”
有人敢对他直呼其名?
有。
不止这么叫他,还在他面前吐脏,咒他。
接二连三,不知死活。
一次一次地挑战他的底线,晚饭那会朝他扔餐具,顶嘴,甩脸色,现在又找死。
胆子太大,心也够大,贪得无厌得很。就这么想做特殊的存在。
沈寄阴寒着脸垂眼,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脚不知何时踩上了青年的脖子。
脚没拿开,力道却是无意识地撤了。
茭白边喘边咳,他每咳一下,身子都会痉挛着抖一下,蜷缩的指甲里都是细碎的血肉。
罪他受了,但不会让敌人全身而退。
沈寄在看自己脚背上的抓痕,有一大片,上次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还是小姜,对方只是挠了下他的脖子,却差点被他弄死在床上。
“老沈,那孩子看着像一根枯黄杂碎的野草,却有一股子违和的韧劲,刚才的他跟昨晚又有不同,变来变去的像万花筒一样,很难得不是吗,你怎么也要花点时间照看着点。”
老友提醒的话在沈寄耳边响起,当时他直觉好笑,一条狗罢了。
是啊,不过一条狗,牙口就是再锋利爪子再尖,也还是狗,套根结实的狗链拴起来便可,无论如何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两周过去,不管这条狗的骨头养得怎么样,他都会利索地把事办了。
到那时,他可能会发现滋味不过如此便草草结束,将人赶走。
即便与他很契合,那又如何?
他也不是头一回碰到让他满意的小玩意了,安排个地方养着就是,早晚会腻。一月两月,最多不过半年。
所以,只要两周就会出结果,这个时间谈不上夜长梦多。
沈寄蹲下来:“小狗,你心里很得意吧。”
茭白平躺在地上,他对上老东西的目光,沙哑又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能让我对你这么有兴趣,一再破例。”沈寄抚摸他脖子上的那片青紫,触手湿滑且冷,“欲擒故纵这招玩一两次就行,玩多了,很容易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
茭白心里很清楚,他刚才跟这个老家伙对视的时候,眼里如果露出一点害怕胆怯,那他就完了。
沈氏的掌权者所到之处都是敬畏的眼神,颤缩的肩膀,低垂的头颅,阿谀奉承的话语。
他坐在那个位置上面,放眼望去都是看他眼色行事的人。
当一个敢直视他,敢对他放屁的人出现的时候,可不就一下子被吸引了吗。屁都是“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味儿。
人要是想犯贱,十头牛都拉不住。
而且一旦破例犯了一次贱,就会有无数次。
这一点可参考所有狗血漫里的主配角,全部通用。
茭白看着即将冲破50大关的活跃度,在心里的小本子上找到沈寄,慢条斯理地记账。
一双手臂将他抱了起来,他非快抓住能抓到的东西。
沈寄扫了眼抓着他衬衣的那只手,冷峻的眉峰上挑,戏谑道:“听进去了,不玩欲擒故纵了?”
茭白朝床的方向点点下巴,麻利儿的,谢谢。
沈寄周身笼了寒气,他的手臂一松。
茭白早有防备,眼疾手快地挂在了老家伙的腰上。
这个姿势,噫……
等等,皮卡丘好像长,长粗了一圈?
我草!
服了,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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