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建宁遗事(2/8)
不明事理的小人,只会祸害良民百姓。而且从开始冷言相讥,直吵到几近要抄家伙动手。正当我咳定欲发声平息此争端,忽然有一少年之人问道不知羌女滋味如何,周围一干劝架之人便一起笑骂起来,仿佛故意为之,只为努力淹没掉双方吵架之声。下面便是一阵不值得纪录的话语了。甚至各家的女眷都听不下去了,有家里管得严如我家那般的,直接揪着耳朵就拎进屋子了。似乎很多地方都会这样,很多争论都会有很极端的意见,而通常是两种极端意见者互相攻讦,竟至愈演愈烈。而持中者通常需聚众斡旋劝慰,而双方通常仍不依不饶,甚而拳脚相加,通常都需劝架之人转移话题才能平息。却不知: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是《论语》中少数我记得地话,我记得我还没有开始上学,银铃抑或某一个她的街坊姐妹摇头晃脑地照着竹简教我跟着念地。说我能明白是不可思议的,用银铃绞尽脑汁给十一二岁的我的解释就是:白水河上的那座桥,你走得太左了。会掉下去;走得太右了,也会掉下去;走中间才是最好的。其实她不知道,走中间也会摔下去。而我就掉下去过,不过那次我是骑马地。
当时听过了其他不知道,我就知道按照这个解释,走道走中间是最好地。不过银铃带我在大街上走地时候却还是贴着边走,对此相当长时间我不能理解,当然现在我早就理解了,尤其当一辆大车疾驰而过的时候。
路边和我一样地行人都在贴墙躲避,还是每人挨了半条裤子的夹杂着冰渣的泥点子。驾车的御者根本就没有看我们,在众人不满的声响中照旧便催马继续向南奔去。在一个路口拐向西边了。周围百姓有人啐了一口,便说这车是本地哪家豪民家地某个小子。往年就是这辆车在这里撞死过小孩子,结果告到陈仓令那里。经过一番审理,最后却说,此车蠢笨,速度悠慢,一个时辰只行七里,是小孩子自己顽皮打闹奔跑撞上车轮而死的。现在原先那个县令虽然因罪免,可这个案子却没有翻。那家豪民也依然如此。前些日陈仓被围,还算老实了些,见了他家人,都觉得他们惶恐不可终日一般,比普通百姓还慌。未想城围一破,一切似乎又照旧了。
到豪民,我当年确实也听过很多话头,其中也是两种相悖之“异端”吵得最厉害。一种是尽屠,一种是不论。而我都觉得无论是取那一种都觉得有点过了。
稍大些。步入老师的草堂。老师曾问我有何不解?我便提到了“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话。老师说韩非子讲过一个故事。有人卖矛,言无坚不摧,再卖盾,言无锐能破,旁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则不能答。然后反问我,你明白了么?
老师喜欢讲个故事,然后让我们去理解,不过我认为不会所有人都明白地。也就我这样天赋异禀----“聪慧绝伦”的,点头毫不犹豫干脆答道:“明白了。”
当然其实我不明白,但是看着老师期许的眼光,觉得这样照实说,老师会觉得伤心。
不过现在有些明白了。老师的故事不切题,却暗藏其意。二物貌似不可共存,但尚能并持者,定是只能留于嘴边言语而已了。
在我的记忆中,攻乎异端者都喜欢吵来闹去,争来论去,非要与对方辩个对错。而往往结果都是互相无法说服对方,这还算是好的,很多时候双方还会打起来。
此事子悦这厮解决得好,他是以老子之言解之:“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故夫唯争,则天下皆可与之争。既争则继,但有所争,必接有所争也。汝见吾无所争,何人与吾争?有此争辩口舌之暇,不如退而寐矣。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兔崽子一向就这样,颇得黄老“精髓”。所谓无为者,他确实一直身体力行,名至实归。用他的话说那就是:有那些个时间,倒还不如去睡会儿。堪称全方面完全性毫无原则的无为了。
当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才十五岁,看起来很多成人还不如这一个贪睡地孩子。
不过回忆过往,走极端确实远不如持中好。银铃教我的《军谶》(失传,今在其他书中存有片段,后面一段节选自《三略》摘录)上有两句:“柔者德也,刚者贼也,柔能治刚,弱能制强。”以极端对刚,持中对柔。则其理可明也。如今之事,既不能挥兵屠羌,亦不能纵胡戕汉。如何把握这个持中的度,却是需要深究的了。
不过对那家豪民,我还是问了他家情况。
父亲、老师和孟德兄在洛阳争论时提到过:当初分封,有一个想法。就是借这些诸侯实力把他们手下这些豪民整治干净,毕竟他们的存在极大地妨害了诸侯们的利益。虽然那天晚上讨论地是立储,但是三个人还是不停地把话题转移到我们应如何同心解决这些地方群雄的事情。豪民之弊流害已久,大汉四百年没少受这帮地方上恶霸的拖累,尤以吾朝重作于雒阳之后为甚,不过分封后各家对这些家伙们大多没有什么客气地,这在意料之内,也算是分封之后唯一的好事。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双方都以此来证明自己地立储观点是正确的。一方认为豪民之患已除。立董侯为储君,杜绝何皇后干政,则自后可保朝内安定。便可收天下重归汉世;一方则认为,豪民虽除,各地诸侯之势渐强,此时废长立幼,大皇子恐成诸侯眼中可拥戴入主的洛阳之“奇货”。
最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