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章税制改革上(1/3)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刘旭早有预料。刘旭种牛痘之后,身体确实有些不适,不过创口在结疤之后,心里有底了。不久,他到城里找到唐志,希望公开这个方法。唐志把他安排在得月楼,问他今后的打算。刘旭非常清楚自己的状况,写诗词的天赋有限,对于经文不算精通,除非有人提携,想科举出头难度很大。这次唐志把种牛痘的方法交给他,可以说是帮了他很大的忙,凭借这个方子出名是很容易的,也许能捞一个官当当。刘旭在唐志面前倒没有藏着掖着,把自己的情况和打算对唐志开诚布公,“九郎能把这份功劳交给我,这份恩德小弟永身不忘。”
好嘛,认自己做大哥了,这份机灵劲就很不错。
唐志道:“还有另一条路可供选择,想不想试试?”
“兄长教我。”
“你把方子公开的时候,顺便交上一份策论,《摊丁入亩论》。”
唐志详细给刘旭讲解摊丁入亩的方法。摊丁入亩是后世清朝政府实施的,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这一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生自由,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赋税规则的简化减少了官府打马虎眼任意加税的可能。
摊丁入亩的实施,直接导致中国人口的爆炸性增长,从乾隆6年(1740年)人口突破1亿,到乾隆57年(1790年)突破3亿,再到道光14年(1834年)全国人口突破4亿,占世界人口超40,奠定了中国人口大国的基础。
中国历史上的政权经历兴衰治乱,往复循环呈现出的周期性现象,形成一个“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怪圈。自秦汉以后,中国历史便轮回往返,一次次治乱反复而几无穷已。史家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说来源于中国的大一统文化传统、文化上缺乏弹性;有人说是因为外族的武力威胁,“游牧民—定居者”的生存竞争一次次使中国王朝死而复生、生而复死;有人说这乃肇于中国传统的等级制统治模式,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经常性冲突使每一代王朝都不可能长治久安。
无疑,所有的说法都有其道理,都能解释部分甚至很多事实。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从经济层面来观察,社会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事实就是:每一王朝在其后期形成的强大既得利益阶层给国家税收带来的巨额损失,在掏空了国家的公共财政的同时也摧毁了王朝的统治大厦。这一既得利益阶层与国家公共财政之间的紧张,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其影响极其深远。
每一代王朝在建制伊始,都通过打倒原有大地产拥有者、重新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土地基本能够按照人口来平均。平均土地的结果,是在国家形成自耕农阶层,这一阶层占据着农民的大多数。
自耕农的抵御风险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一个天灾人祸,一个疾病,自耕农就要破产,只有出卖自己的土地,而自己则沦为佃农,土地兼并不可避免发生。这一过程通常时间都不长,到帝国后期,慢慢就形成佃农和农奴占据着农民的多数、而自耕农逐渐沦为少数的境地。
社会财富总是按照马太效应发展,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而在农业社会中,财富的主要标志就是土地占有量,那些与政治权力相勾结的大地主,在经历几代皇帝之后,一般很快就通过自耕农的破产而积累起大量的地产,相反,自耕农阶层在日益加重的徭役赋税和失去自己的土地主权而成为大地主的附庸。
这时就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地主和官僚阶层掌握和隐瞒了了大量土地和人口,导致朝廷税收减少,所以对自耕农和佃农加税,而他们没有或者很少土地,根本负担不起越来越重的赋税,这时候社会动荡不可避免,旧的社会秩序被暴力推翻,优胜者上台,重新分配土地,然后又开始这个循环。
摊丁入亩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把人头税和徭役杂税都摊入田地中,谁占有土地谁就要多缴税,这样减轻了无地农民的负担,对于土地兼并有抑制作用,同时提高了人们生育孩子的积极性。宋朝的时候,在一些土地匮乏的地区如福建,很多人把新生儿溺死,因为没有土地来养活。有些世家对于后辈子孙,特别是嫡系子孙的繁殖有很大的限制,多生就意味着土地分散,这对于家族的凝聚力是不利的。
除了摊丁入亩,唐志还拿出《保甲法》作为摊丁入亩的辅助措施。秦汉时期确立郡县制开始,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统治只到县级政权为止,即“王权止于县政”。县以下的广大乡村,一般由地方自治,为宗族势力把持。
王安石变法创建保甲制度,到了清朝保甲制度已经非常完备:每十户编成一牌,每十牌编成一甲,每十甲编成一保,每家发一张印牌,上面写明姓名、人丁数、从业状况,有人外出或有客来访都要注明行踪,发现可疑之人则盘问上报。没事的时候,邻里之间相互监督,防范不法之徒,有事的时候,邻里之间相互救援,彼此照应。
清朝保甲制度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编户齐民,把村民按十进制编组起来,然后登记户口和家庭情况,维护治安,由保甲长稽查本保本甲内有无盗窃、邪教、赌博、窝逃、奸拐、私盐以及各种巧立名目敛财的聚会,这是保甲最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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