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啪的一声很快啊,都防出去,都防出去了!(1/3)
说着也不顾爱德华是否答应直接从随身的包包里摸出一副磁性国际象棋来。
爱德华苦笑,“之前我一直再想,你的随身包那么大,和你时髦的打扮有点不相配,现在我可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对方问道
“米国冠军靠得可不仅仅是天赋,能随身带着棋盘的家伙,那估计都是把棋视作生命的吧。另外我可没有等级分……就算有,我也不是你的对手。”
“不管了,等级分不是问题,我拿到肯塔基冠军的时候也没有等级分……能知道阿廖欣是妖怪的家伙,至少也不会太差吧……”
“好吧,说好了,我输了,你可不能嘲笑我。而且只下一盘……而且咱们不来钱……”
他自我解嘲的笑道:“我有一半犹太人血统,希望你能理解。”
很奇怪,面对这个充满机械感的女性,他倒是觉得特别放松,仿佛对方非人性的部分能给他减轻许多压力似的。
……
爱德华其实是非常敬业的人,虽然平时生活乱七八糟,可一旦沉浸到学业或者案子里,就仿佛换了个人。
之前几个案子,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其间,即便是这种短暂休庭间隙也要利用起来,反复研究辩护策略,同时让自己的大脑始终处于战备状态,保持足够的热量以随时迎接挑战。
但这次,他倒是有些放松。
一来,大致可以确定威尔金斯法官和伯格曼案里的联邦弗兰克尔法官一样,都属于相对正直且法学素养高超的好法官-这点他甚至可以用鼻子就能闻出来。
作为州高院的终生法官,对于地方政坛上那些狗屁倒灶的关系可以持超然的姿态,表面上应付一下即可,甚至不给脸也没事,只要办案态度端正扎实,许多常用的泼粪手段对其几乎没有效果。
两者叠加,让威尔金斯法官的言行足以对的起他身上的法袍以及当年所接受的各种司法道德教育。
他在之前的审判中,已经在暗示爱德华和贝丝·哈蒙:艾尔玛会马上获得自由。
之所以还要把周司法部长助理招来询问,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来是符合办案流程,按照宪法精神,任何人都享有司法公正的权力,原告被告都是如此。
现在原告喊冤完了,总得听听被告方的说辞与辩解。
哪怕对事情真相心知肚明,这个形式肯定要走,否则会惹来大麻烦,威尔金斯法官干了一辈子法律工作,自然不会这小阴沟里翻船。
其次,也是对下级法院法官的一个敲打,“都给老子听者!做事情不要太过分,虽然小案子主要依靠你们的自由裁量权,法官的自由行政固然是很重要的,但判案也要按照基本法啊!”
再有也是向管理法官的司法行政部门买个人情“这回我给你们擦屁股了,以后可别他娘的不知道好歹!下回州高院的预算,给老子批的爽快点!”,也算是打一棍子给个枣儿。
威尔金斯法官地位超然,可不代表他不食人间烟火。
他可以完全不鸟肯塔基州的大小官员-反正州高院大法官是终生制的,他自己不辞职别人基本拿他没办法。
可是他的亲属子女呢?
再有在当上州高院法官之前,他先是在大学教书,然后出来开律所执业,然后又去联邦巡回法院当法官,身边亲人故旧无数,他们大多都在州里混饭吃,少不得要和那群官僚乡绅们打交道。
州高院法官也是人,也要维持自己的圈子。
什么是人?
恩格斯说过,人就是其自身社会关系的总和。
从这个角度来讲,威尔金斯法官就算是包青天再世,大概也得看看周围情况再来行事,怒斩陈世美这种事情在米国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也就是东方某大国,发起狠来的时候,那是真不顾一切的执法必严。
……
对威尔金斯法官而言,让艾尔玛立刻出狱,然后打消她继续上诉的念头,是对此案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希望那个小家伙能明白我的意思,下午在看到州司法部长助理的时候不要继续硬顶……”他叹了口气,对着休息室里偌大的穿衣镜,整理了自己的仪容。
法袍笔挺,头上稀疏的白发,用发胶固定的整整齐齐,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已经明显落后于这个人造材料时代,现在人们都带着赛璐璐或者其他从石油里提炼出来的奇怪材料制造的镜架。
可对威尔金斯法官来说,落伍并不是坏事,法律知识要紧跟时代,但在道德尤其是职业道德方面,和这个时代保持足够的距离,似乎才更能让一个老年人感到安心。
眼看时间指向十二点五十五分,习惯性的用手拂拭着法袍门禁上并不存在的皱纹,就像一个七岁小男孩第一次穿上童子军军装那样带着一丝紧张和期盼,他走向法庭。
工作人员见他来到,连忙要高声呼喊“开庭。”
却被他摆摆手制止了,威尔金斯法官摘掉老花镜,饶有兴致的看着法庭旁听席长椅上那少见的一幕。
两个青年男女,正面对面的各自低头沉思,双方面孔都涨的通红。
尤其是男的,此刻抓耳挠腮,与之前在法庭上神态自然,侃侃而谈的样子截然相反。
威尔金斯法官也来了兴趣,轻轻的走过去,记录员也赶紧跟上。
按照规定,法官不允许在案子没有结束前单独与双方当事人接触,身边必须有秘书人员或者记录员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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