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诏狱(2/2)
人没有妄杀,一件过格的事儿没做。我遵守祖宗法度唯恐不周到,你咋能冤枉我“操切”呢?后面这段应该是张居正提供的处置手段了:“余懋学职居言责,不思体朝廷励精图治之意。乃假借惇大之说邀买人心,阴坏朝政。此必得受赃官富豪贿赂为之游说。似这等乱政奸人,本当依律论治,念系言官,姑从宽。革职为民,永不叙用。”
这段话就刚强的多,搞不好就是张居正直接变成圣旨。
在朱翊钧所处时空,他却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一方面他已经悄mī_mī的改了许多祖宗法度,另一方面,他杀人也有点多,写不出李太后当年代言的真情实感。
当然,还有一条原因是,朱翊钧是历史爱好者而不是明史专家,他不可能知道余懋学,更不可能知道当年李太后和冯保是如何批红的。
本时空,朱翊钧经过深思熟虑,作出了一个高屋建瓴的批示,对整个朝廷监察系统都有指导意义。如下:
“太祖言:‘御史台、提刑按察司等,乃耳目之寄。务能振肃百司,慎选贤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此后列祖列宗,凡御史、六科之选,曰慎曰肃。专设行取,唯贤良方正是举,最为清流华选。”
“朝廷待之也厚矣!俟有劳绩,两转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简开府,年例则一岁而转方面,诚重之也。”
“然今之台谏如何?一者,人各有心,众各有欲,累牍连章,烦渎天听;往日大事不行,小事则否,如今大、小事皆不行矣。若事事都争而不行,补阙、拾遗何用?”
“二者监察失能。或捕风捉影,或挟私妄讦;或缄默苟容,或颠倒黑白。有明知奸恶,庇护党类不肯纠参;更有诬陷良善,驱除异己,混淆国事!”
“今之王琢玉、余懋学等辈,徇私党比,以求直名;卖放朝廷之本章,以报赃官富豪之贿赂。锦衣卫等要着实究问,此辈党同何人,离间君臣,逞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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