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们都干过杨金广(1/2)
赵南起扛着黑瘦少年,正在赶奔治疗室。
他被叶天蝉点名,再也不敢摆谱了,匆忙扛了人就走。
一路上,他甚至有一种想法,要不要顺手干掉这个已经身负重伤的黑瘦少年,这样自己就不用去慈悲系了。
但是赵南起又不大敢,毕竟杀同学可是重罪,他现在最后被撵去慈悲系,杀了同学,可能就要进警安局了。
“给他弄点暗伤?”
“这个倒是可以……”
“有了!”
“其他的手脚万一被查出来就糟糕了,但我要是喂他二十颗破阳丹,就算被查出来,我也可以说是为了他好。”
“二十颗破阳丹吃不死人,但他最少半年起不来,以后也别想再有什么进境了。”
赵南起想到就做,掏出了一个小瓷瓶,倒出来二十粒破阳丹,全都给黑瘦少年塞进去嘴里。
为了免得对方没吃下去,他还在校园里找个小树,掰了一根树叉子,往黑瘦少年嘴里捅了好久。
这二十粒破阳丹吃下肚,黑瘦少年顿时就全身发热起来,赵南起又故意拖延了一会儿,这才把人送到了天禅寺大学的治疗室。
他把黑瘦少年扔进了治疗仓,露出一个开心的微笑,挥了挥手,就那么扬长而去。
赵南起相信,这个同学,可能很快就去慈悲系就读了。
至于他自己,决定从今天起,就好好调整心态,夹着尾巴做人。
没办法,金刚系实在猛人太多了。
马千罡老老实实听完了一节课,跟着其他学生,准备离开教室,却被一个胖胖的圆脸少年叫住。
这个少年满脸笑容,说道:“你干的够劲,我很喜欢你这个性格,交个朋友吧!”
马千罡伸出手,跟对方握了一下,笑道:“我其实很热爱和平。”
圆脸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去国际准大学生武道交流班第一天,就挑穿了诸夏,还让杨金广跪下唱歌,这种人要是爱好和平,我就是和平鸽成精了。”
马千罡听得对方说的有趣儿,忍不住问道:“你认识杨金广?”
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他个绰号叫做宇文成都?”
马千罡摇了摇头,胖少年很骄傲的说道:“因为他小时候,被我打过!我来跟你交朋友,就是因为我们都干过杨金广。”
马千罡忍不住笑道:“你就是李元霸了?”
胖少年摇了摇头,笑道:“我才不喜欢李元霸那种绰号,我小时候喜欢别人叫我——小霸王!”
马千罡头上冒出来好些个问好,心道:“小霸王虽然其乐无穷,但明显比李元霸更**的好咩?”
“这家伙什么审美啊!”
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你一定肚内吐槽我,不过我不跟计较了。我也是杨家的人!我叫杨玄乾。”
马千罡没听过杨玄乾这个名字,也只能说了一句:“久仰久仰!”
杨玄乾笑道:“久仰个屁!”
“算了,你饿不饿,一起去吃点东西?”
马千罡惊讶道:“这才几点啊?距离午餐还有两三个小时呢!”
杨玄乾愁眉苦脸的说道:“没办法,我修炼了家传的武功,经常都会感觉到饿!”
马千罡虽然不怎么情愿,还是被杨玄乾给拉着去食堂了,一路上杨玄乾喋喋不休,非常健谈,不用马千罡多问,他就说了好多自己和杨金广的事儿。
他和蓝苍炎一样,都是杨家的旁支,因此不大受杨家本宗的待见,虽然从小就展露了武学天赋,但获得的资源一直都不太多。
甚至家族的老一辈,为了压住他,让杨玄乾不要超过杨金广,特意给他选了一门副作用极大的家传武功。
这门武功叫做“吞日大法”。
名字很霸气,武功更霸气,也是异能武学,而且是顶尖的火系异能武学。
但负面缺陷也极大,就是消耗的真气和体能,比其他武学大了数十倍,必须要经常补充食物。
用杨玄乾的话说:“我是十成饱,能发挥十二成的武功,吃八分饱能发挥十成的实力。”
“但吃七分饱,就只能发挥五六分,五分饱以下,就是个胖猫,只配给人死锤!”
马千罡听得,哈哈大笑,他倒是觉得这门武功好有趣。
至于缺点大……
特么又不是他小马儿去练,别人去练,缺点大点,不是更可爱吗?
杨玄乾小时候,没少胖揍杨金广,他修习吞日大法进境奇快,杨金广的三分电指本来就不是速成的武学,需要扎稳根基,加之武学天赋,真就逊色了他一头。
每一次都被揍的很惨,所以后来还得了一个宇文成都的绰号。
这个绰号,不是说他横勇无敌,是说他经常被人胖揍。
再后来,杨家本宗的人,觉得这么也不是个事儿,就把杨玄乾一家人发配去了天界,若不是今年高考,杨玄乾考入了天禅寺大学,他现在还在天界呢。
马千罡也料不到,这个看起来,又开朗,又很爱交朋友,还有几分可爱的胖子,居然还有这等遭遇。
他充满爱心的安慰,这个新认识的好朋友,说道:“英雄不问出身,你也不用太在乎这些。家世不好,不代表什么,以后你迟早会成为……”
马千罡正要继续说下去,杨玄乾就拍了拍小马儿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道:“马千罡同学,你怕是误会了什么。”
“我爸爸是天界的少将师长,我将来长大成人,也会继承他的部队和势力,以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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