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丫头 咱们回家(2/4)
>眼看着徐千富身死命消,横尸当场,黄鹦鹉只觉得裤裆一热,竟然吓尿了裤子。他在原地站着发愣的功夫,宪霜和苟长胜却争先恐后的趴在地上,祈求蛮族的饶命。
阴鸷老者看了眼乌拉金汗,得到乌拉金汗的点头示意以后,老者拔出身上的马刀,用力一掷,刀身挺直的插在地上。“伟大的乌拉金汗不需要废物的效忠,你们两个只能有一个活命!”
苟长胜到底岁数大了,还在琢磨这句话含义的时候,宪霜早已抢先一步,从地上拔出马刀,一刀砍下了苟长胜的头颅。
斩杀掉同僚的宪霜,并没有丢掉马刀,而是将凶狠的目光转向了还在发抖的黄鹦鹉。
就在黄鹦鹉惊恐的看着宪霜不断逼近的时候,乌拉金汗却说了一句什么,阴鸷老者赶忙翻译道:“那个人先不要杀,大汗还有事吩咐他做!”
这句话黄鹦鹉听明白了,得知自己还有利用价值,他不由得心头一松,赶忙爬过去,对着乌拉金汗倒头就拜。
乌拉金汗鄙视的看着磕头如捣蒜的昂西府城主,语气冷漠而高傲的说着什么,阴鸷老者同步进行了翻译。
“你卑贱的性命在伟大的乌拉金汗面前,渺小的就像蝼蚁,只要大汗愿意,他可以用一万种方式让你和整座昂西府的百姓生不如死,但是大汗仁义宽厚,相比于武力征伐,更愿意以德服人。只要你能杀了那个阴谋害死博尔金吉思的小子,用他的命,就可以换你的命。不仅如此,只要你宣誓对大汗臣服,将每年税收的三分之二贡献给大汗,并每年进贡青年男女奴隶各一百名,大汗就准许你,继续做昂西府城主。”
黄鹦鹉愣了,还有这好事?周围村子里有的是人,这些人的想法很怪异,越是活不起,越要生孩子,孩子越多,越活不下去,有他们在,就绝不会为奴隶发愁。上缴税收的三分之二,这倒真是在他心头上割肉,可是再怎么样,不还是给他留了三分之一?关键是,乌拉金汗要的那个小子太厉害了,连战争屠夫博尔金吉思都被他灭了,自己这两下子,对付他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或许是看出了黄鹦鹉的为难,阴鸷老者低声说道:“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谚语:再勇猛的野兽也有自己的软肋!那个人无论多厉害,都必然有自己的弱点,那个弱点就是你唯一活下去的机会,喝了这碗毒药,然后你有三天时间去准备,三天之后,拿他的脑袋换解药,或者跟着昂西府一同陪葬吧!”
黄鹦鹉颤颤巍巍的接过毒药干了下去,当时就感到自己的胸腔和腹部都在燃烧,他根本不敢想象,三天之后毒药发作自己的样子,他也知道,祈求蛮族放过自己是不可能的,唯一的机会,恐怕真的就只有,找出那个小子的软肋!
偌大的昂西府,一夜之间城主失踪、城守阵亡,其他大小官职不是被杀就是跟着城主一齐逃走,以至于现在大小事务,全都压在了多宝和少数几个将官身上。典狱长闫老黑,是个彻头彻尾的粗人,张嘴闭嘴的脏话,但就是这么个三句话离不开骂娘的主儿,在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却表现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气魄。
他把监狱里的囚犯全都放了出来,对他们说:“蛮族入侵,昂西府危在旦夕,愿意逃命的,他不拦着,想一起舍生取义,捍卫家园和百姓的,他双手欢迎!”
有的人走了,更多的人选择留下。事实证明,英雄和懦夫都是会传染的,随着硝烟战火的临近,在乌拉金汗的大部队到来之前,所有还能动的老少爷们,都来到了昂西府的城头,今天这一战,无论结局如何,他们都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人,固有一死,要死得其所,绝不当逃兵,绝不当懦夫!
终于,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大地,滚滚烟尘从远处升腾而起,那雷鸣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就像一面巨大的铜锣,狠狠的敲击在每个人的心头。
来了,蛮族之主乌拉金汗亲自率领的二十万草原骑兵,自西向东,浩浩荡荡的朝昂西府杀了过来。每一匹马,每一个兵,每一把刀,都对即将展开的杀戮跃跃欲试。小小一座昂西府城,即便在无数人的努力下、没日没夜、紧锣密鼓的加紧着战备防御,但相比于二十万蛮族大军,就像萤火比之皓月,完全不在一个级别。多宝甚至怀疑,对方只需要一个冲锋,就将攻破昂西府的防御。己方唯一获胜的机会,就是自己,趁着对方立足未稳之际,对乌拉金汗实施斩首突袭,只要能将乌拉金汗成功斩杀,那对方纵有千军万马,也会乱成一团。毕竟,马平国告诉过他,乌拉金汗足足有五十个王子,每个人都骁勇善战。如果自己能将乌拉金汗斩杀,那这些王子是先攻破昂西府,还是先聚拢人马呢?
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多宝知道,自己必须行动了。即便乌拉金汗在千百名最最精锐的重装骑兵的严密保护下,即便自己就这么冲过去,无异于飞蛾扑火,但是为了昂西府的十几万平民百姓,为了远在山中的布衣村村民,为了无数个像竹子阿婆和青竹小丫头一样,善良而美好的生命,多宝知道,自己必须站出来。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多宝冲身后众人粲然一笑,然后纵身一跃跳下城楼,虽千万人吾往矣,毅然决然的朝乌拉金汗的帅帐冲了过去。
无数只利箭仿佛雨点一般朝多宝攒射而至,与此同时,两口大锅严丝合缝的挡在多宝身前。一千米,八百米,六百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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