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变化2(1/2)
到不是说小孩之前穿的就很好,而是即使穿得很破旧,可以看得出,那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可见家里人对小孩的外表还是很注重的,可现在呢,就像是个大人不在话的瓜娃子一般,穿的灰不邋遢的。
“这不是安公子吗?您怎么在这儿?”路人甲后知后觉的看到了安妄欢,随后热情的询问道,只不过视线在看到小男孩的手还拽着安妄欢的衣摆的时候,瞬间涌现出一种窒息的感觉,只见安妄欢那件纯白的衣服上面,已经有了好几个某小屁孩儿的爪子印子。
安妄欢穿的衣服料子都是特制的,可以说是非一般人穿不起。即使你身家再高,拥有再多的金钱也没有办法买到这种料子。
路人甲之所以知道安妄欢这一身衣服,又贵又难得。是因为安老板总是在聚会的时候会捧着他家的小少爷,从内心到外在,从衣着服装到食用住行。因此整个落雁城的一些有名的大商人,就都知道了,安妄欢这一身衣服,可千万不要随便乱碰。不小心碰坏了,碰脏了,他们可是赔不起的。
如今这一身昂贵的衣服,就被这小破孩儿给糟蹋的不成样子了。路人甲小心翼翼的看着安妄欢的神情,见对方并没有不愉的神色,这才稍微的有些放下心来,连忙的跟安妄欢道歉解释道:“真是对不起,安公子,小筑子也是不小心的。”
说完,还不忘记将小男孩的手,小心的从安妄欢的衣摆上拽下来,然后不着痕迹的轻轻的敲了一下小男孩的后脑勺,这倒霉孩子。
被路人甲一系列的行为举止搞得有些发懵的小男孩,这才注意到自己脏兮兮的手将安妄欢的衣摆和衣袖,上面已经染满了灰尘和脏东西。
“对不起,大哥哥。”小男孩低着头,颤颤巍巍的说道。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却知道安妄欢这身衣服肯定不便宜。可是家里已经没有多少银子了,阿娘还躺在床上,生着病。仅仅是十几天的时间,他就发现阿爹长出了白发。要是这位大哥哥让他赔的话,就算将他卖了,也赔不起。
“大哥哥我给你干活,能不能暂时不要让我家赔钱。我把自己卖给你,可不可以。”说着话的时候,小男孩的泪水都在眼圈里打着转,阿娘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因此小男孩自以为在大家没注意的角度,快速的将眼泪水擦干。
“小小年纪,怎么总是喜欢乱想。”安妄欢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小孩会这么说,真是的怎么就这么招人稀罕呢:“就你身上这几两肉,给我干活能干些什么呢,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给你娘亲熬药吧。”
看到这个乖小孩,再想起她穿越来之后遇到的那些小孩。安妄欢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的孩子,比起后世她遇到的那些熊孩子们。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
“真的吗?”小男孩有些不敢置信,他知道这个大哥哥是好人,之前他撞到这个大哥哥的时候。大哥哥非但没有怪他,还给他包扎了伤口,买了好吃的。那一段回忆是小男孩这段日子以来最幸福的回忆了。
“当然是真的,男子汉说话算话。”安妄欢脸不红,心不乱跳的说道:“等将来你长大了,在为我工作好不好。”
孩子就是要从小抓起,安妄欢这叫未雨绸缪。
“好,到时候我一定会来大哥哥这里工作的。”小男孩使劲的点着头:“阿爹以前说过,要教我读书认字的,等阿娘病好了,我就让阿爹教我。到时候,我一定会很有用的。”
小男孩说的也没错,这个时代会读出书写字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安妄欢也没有想到,小男孩的父亲居然会认字,这简直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啊?”安妄欢眯着眼睛问道。
“是帮助不会写字的人写家信的。”小男孩自豪的说道。
安妄欢了然的点了点头,明白了小男孩的意思。确实,军营里总会有人想要写家书回家,可是自己又不会写字,因此便有了这样的工作,专门给人写家书,赚一些钱。
由于将士们的月钱本来就不高,因此这些写家书的先生们所赚的也不多。
一般来说其实军营是不允许写家书的,一来是怕将军事机密泄露出去,二来行军打仗哪有时间写家书,三来以前朝廷也没有这样的机构,来为将士们服务,最后一点是路程太远,将士们又太多,因此没有谁会好心的替你将家书带回去。
可是这件正常的事情,被人打破了。正事安妄欢的大伯,他创立了洛水河畔,建设在大夏各个地方,为的就是做物流。只要你的酬劳到达了一定的数目就可以替你送家书,一般士兵当然没有这么多钱,但是架不住人多啊。很多人是同乡或者一个小镇里的,就一起寄。然后路费平摊,这样到每个人的手里,花费的钱还是可以忍受的。
不过因为这种原因,朝廷也开始设立了驿站,并且和洛水河畔合作。
“那你阿爹最近生意怎么样?”安妄欢有些苦恼了,这种人可不能随便挖。千里寄家书,安妄欢可做不到让将士们连写信回家的机会都没有呢。
“每到冬季就会很忙,因为快过年了,而且在过些天就不能寄信了。”小孩因为长期听父亲说,对于这些事情知道的还是蛮清楚的。虽然不明白安妄欢问这个是为了什么,但因为安妄欢没有让他赔衣服的钱,小男孩对安妄欢的好感度已经满值了,安妄欢说什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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