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衣锦还乡(1/1)
但正如十年后那句时髦话说的,爷看的不是电视,爷看的是心情。
卓群眼睛看到的是这些,心里想的却是别的。
他的思维里,开始情不自禁的泛起自己在家乡里度过的那些夏天。
那种记忆犹新的味道,就像他手里这杯冒着气泡的嘉士伯啤酒。
清爽,透亮,又有一种不知是美还是苦的滋味。
他还记得三年级的期末,他得了平生第一张三好学生的奖状。
回家后立马贴到墙上。
父母高兴了好久,妈妈专门给他包了饺子,买了一个炸鸡腿。
爸爸为此难得喝了一次酒……
还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夏天,他写的作文是“我和好朋友去抓蜻蜓,后来知道蜻蜓是益虫,特别羞愧,就把它们放生了”。
后来这片作文获得了全市比赛的二等奖,还刊登在了《少年报》上。
父亲就给他买了一本《优秀作文一百篇》,一套《皮皮鲁和鲁西西》以做鼓励。
而母亲的表达方式更实惠,敞开让他吃了一个夏天的皇姑雪糕……
初一他是学习委员,初二就开始兼任班长。
但到了初三,学习成绩竞争更激烈了,他感到有些吃力。
于是为了让他保住名列前茅的优势。
他的父母咬着牙为他找名师,省吃俭用凑出了补课费。
而他终于不负父母的期待,初三毕业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
父母很以他为荣,便专门破费了一次,用一个人半月工资,带他去城南的夏宫玩了一次。
那里的大滑梯至今都是他所认为最好玩的水上滑梯……
高中毕业也是,当他顺利拿到民大的录取通知书后。
父母在他们的居住的简易楼下,放了足足一万响的鞭炮,崩得知了都不叫唤了。
第二天还在老字号“宝发园”摆宴请客,招待亲戚朋友。
但他后来才知道,他去京城报道,带走的一千元钱。
其中有五百元,是母亲卖了姥姥留下的金耳环才凑上的。
而且为了供他上大学,他在京城念书的几年,父母仅只以包子、馅饼和面条为常年伙食。
因为吃面条可以无需菜肴,拌点儿大酱就行。
而上不了台面的搓堆儿菜,藏在包子皮,馅饼里就可以堂而皇之滥竿充数地端上饭桌……娇妻别跑,腹黑老公的小娇妻
当时八百元的天价,让父亲像请神仙似的,从百货商店一直把这玩意儿背回来。
母亲则用了好几天时间给这个铁家伙缝了个布套。
据说当时买一副电视机套也要花两块多。
不过就这台电视,他家倒是买值了。
一共修了五次都还能凑合用,直至2002年它才真正“退役”。
卓群印象里,还是在妻子魏丽的支持下,他把结婚后第一年的年终奖汇给父母,家里才终于看上了彩电。
就因为这个,日后每每他跟妻子产生矛盾,母亲永远坚定不移的站在儿媳的立场。
而此时,这台老电视就那么神奇的重新出现在他的家里,摆在他的面前。
一如既往的播放着时不时就得扭曲一下的图像,像一个嘿喽带喘的垂暮老人似的发出“刺啦刺啦”的噪音。
同样的,他的母亲也确实变得年轻了,头发没花白,脸也平整了。
正咂着嘴神态平和的躺在沙发上睡着……
或许是卓群刚才进来时搬放行李箱的动静有点大。
就在他静静出神的时候,他的母亲可能察觉有人进来了,迷迷糊糊地就说。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饭搁碗橱里了,快吃吧。”
卓群一听就知道母亲把自己当成父亲了。
他记得父亲在暑假期间,会经常租借邻居的三轮车,去火车站外头挣点外快。
于是他便顺势走进厨房去勘查。
没想到果然发现了两盘包子,一掰开还是纯素馅儿的。
这让他终于忍不住叹了口气,声音苦涩。
“妈啊妈,你们也太能凑合了。这是第几顿包子了?”
结果就这一声。
母亲像按了弹簧似的,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
睁着大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卓群。
“小白眼狼。是你呀?”
工人出身的她骂人的确不在乎。
可仅仅一秒钟,她的眼睛就红了,扑上来一把抓住了卓群,唯恐他跑掉似的。
“你还知道回家呀?你咋就不死在外头哪?真有孝心!春节都不回来过年,你还知道你有爹有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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