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完美谋杀”(中)(1/2)
苏教授声音落地,人群之中爆发了一阵掌声和欢笑声。
一直紧皱眉头的郑峰,突然又提了一个问题,“就目前来看,您认为最难破的案子,一般都有什么特点”
苏教授抬起了头,他喜欢课上经常提问的学生,尤其喜欢创造这样的轻松的氛围讨论问题,他示意郑峰坐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相信大家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视视剧、电影甚至是听评书一类的,都可能会听到一些案子,大家不妨起来讨论一下案子,看哪些案子很难发现凶手,然后我们再一起寻找答案。”
课堂气氛再度活跃了起来,不少同学踊跃发言,也有明显没有准备,其中甚至有人提出潘金莲毒杀武大郎的故事充数的,引起了哄堂大笑。
“其实这一是典型的案子。不过你们应该也听说过一句话,就是太阳底下从来都没有新鲜事。”苏教授也跟着笑了起来,他很快摇了摇头,“其实一般最容易破的就是这类的案子,一个人成年人被杀,最先被怀疑的就是他的配偶,其次是亲属。毕竟谋杀案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熟人作案,其实不用太费力气,就能查清真相。”
“那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呢”一个女同学站起来再度发言,态度十分严肃,“我记得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对那件案子的报道。他到底是有罪还是没有罪是不是真的用刀杀了他的前妻和餐厅的服务生,叫什么的来着最初警方不是以一级谋杀罪名提起指控吗为什么到了最后,辛普森会被无罪释放呢那起案子算不算是完美谋杀”
“另外一位死者的名字叫郎高曼。”苏教授的手朝下压了一下,示意那个女生坐下。他当然很清楚,所有的人都有猎奇的心理,眼下这些年轻人,自然会提到一些自己感兴趣的案子,苏教授清了一下喉咙,继续道,“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这起案子,有详细的报道。这也是一起很有意思的案子,因为目前公布的证据有限,所以我不好在这里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认定的是,这与美国的法律有关。当时案子宣判的时候,曾经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一些人甚至认为,是辛普森动用了大量的金钱,聘请强大的律师团让自己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其中不少好奇的学生瞪大了眼睛望着苏教授,他对这样的反应十分满意,但目光扫过郑峰的时候,他发现那个一向沉默内向的学生,皱紧了眉头。
或许是因为不解吧毕竟这些孩子都已经成年,有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一些事件,尤其是轰动性的事件,有自己的看法不足为奇。
苏教授继续道,“事实上,现在翻过来再去看当时的案件,虽然检方了所谓的有力证据,但却漏洞百出,而且经不起调查,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福尔曼又被查出来作伪证。这在陪审团面前就没有了说服力。再加上当时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相当严重,陪审团之中也存在分歧。另外,如果有同学学习西方的法律,可能会知道美国的司法有一项规定,叫超越合理怀疑。换句话说,面对刑事案件的时候,陪审团在做出决定的时候,就算有证据指明被告有涉嫌犯罪,但只要检方的证据有破绽,就可以宣判嫌疑人无罪。所以基于这一点,辛普森被宣告无罪,只是被认定应该对前妻和餐厅服务生的死负责。另外,多说一句,这起案子,已经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教室里面再度陷入了一片安静之中,随后陆续还有一些案子被提了出来,接着有人提出了“南京大学碎尸案”。
一石再度激起千层浪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成教学院的女同学离开学校外出散心,之后再也没有回去。最后一个看见她的目击者说,死者身穿红色外套。九天之后,也就是大雪之后的一天,一位清洁女工发现了被剁成肉片之后煮熟,并带回了家中,在清洗的时候,在肉中发现了三根手指,随即报案。之后,尸体的其余部分在南京其他地方被发现。据说刀工精细,肉片码放十分整齐。当时警方极为重视,开始了地毯式的搜查。可时至今日,仍然是一件悬案。
“黑弥撒”其中一个男生有些激动地开口道,“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热帖,是对那件案子的分析。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说不定他就是杀人凶手。”
一个女生在旁边冷冷道,“怎么可能呢一个杀人凶手,那可是杀人碎尸案,凶手怎么会那么狂妄,居然敢在网上发帖子他是活得不耐烦了吗我认为,这应该是真正的悬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再过几年,就到了此案的最后追溯期,到时候说不定罪犯就可以放下心理包袱,继续在人间逍遥自在了。”
“最后这一点儿我表示怀疑。”苏教授很快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那起案子的影响太大,就算死者家属打算放弃追究这起案子,我想公安部也会继续追查,不会放过嫌疑人的。当年设立的专案组虽然已经撤了,却不代表案子不再被追究,大家应该对我们国家有信心。还有你们提到黑弥撒,这一点儿,根据我得到的消息,南京警方已经在网上追查黑弥撒的真实身份,核实他是不是真正的嫌疑人。”
底下发出了一阵惊叹
苏教授叹息着摇了摇头,“当然,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也能看到这起案子的凶手能伏法我们有一句老话,叫天理昭昭。我相信那件案子真正的凶手,这么多年来一定是活在阴暗之中,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