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摇滚圣经》之重金属篇(2/2)
灯塔国内部那么大。每一次避开唱片公司视线范围的度假,乐队都要趁这段期间搞定一首或者几首《摇滚圣经》的作品。
这一次也不例外。
不过在这次计划中的,仅仅只有一首时长十分多钟的长歌。
毕竟只是一个月出头的短假,乐队还要休息,不可能将时间全部用在工作上。
在录歌的选择上,乐队内还产生了一点分歧。
胖子认为应该先录那首计划让安妮来唱的歌剧摇滚,安妮想录43分钟的超长迷幻摇滚“单曲”《月之暗面》,罗杰则提出要先录自己改编的那首朋克摇滚。
不过经过讨论之后,这三个提议都被否决了。
两首超长单曲暂且不说,时间不够用。
那首歌剧摇滚的总时长“只有”十四分钟,不出大的意外的话,一个月时间是足够完成它的。
但是因为这首歌对键盘手的要求很高,贾森没有信心现在就完成它。
另一方面,这首歌剧摇滚还需要一整个唱诗班来配合做和声,涉及的人员太多,动静太大,不符合乐队“悄悄录完然后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的要求。
最后,乐队在已经完成的《摇滚圣经》单曲中,挑出了一首重金属摇滚。
深紫乐队{}的《四月{april}》。
作为重金属摇滚的三大鼻祖之一,深紫乐队的成就没有必要多说,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这是一支和齐柏林飞艇、黑色安息日齐名的顶级乐队,重金属摇滚的开创者之一。
说起重金属摇滚的三大鼻祖,有一个某种程度上来说很搞笑的梗。
齐柏林飞艇实际上是一支布鲁斯摇滚乐队。
黑色安息日在邪典的路上一去不回头。
深紫乐队到了后期,更是成了一支前卫摇滚乐队。
到了最后,三大重金属鼻祖乐队跟重金属之间的关系就剩下了“摇滚”两个字。
不过这首《四月》,还是深紫乐队转型前卫摇滚之前的作品,重金属的味道很浓。
这首歌的时长是十二分钟,虽然很长,但却不是那种多个篇章的音乐剧式摇滚,通篇只有一个超长的段落。
在很多入门级的浅层粉丝提到这首歌时,最常说的一句评价就是:它有八分五十秒的前奏。
然后更多的粉丝会用另一句话来反驳:听懂和理解摇滚音乐的前提,是认同【乐手和主唱有同等地位】这句话。
摇滚不是流行,虽然有时为了便于理解,也常用“前奏”、“副歌”之类的词汇来描述,但事实上,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都是为整个音乐服务的,没有高地之分。
摇滚乐中的前奏,大多数时候也不是真的前奏。
——流行摇滚除外。
事实上,在所有的顶级乐队里,以乐手为核心的乐队,数量要远远超过以主唱为核心的乐队。
比如活结的鼓、qiang花的吉他、煤油炉的贝斯、夜愿的键盘。
等等。
早期的摇滚音乐,受到布鲁斯和爵士音乐的影响很深。
从这一首《四月》中,就能明显听出这一点来。
大量采用了布鲁斯和爵士音乐的结构,然后以摇滚的方式表现出来。
对于二十一世纪的歌迷来说,听起来有一种很复古的感觉。
也很有韵味。
《四月》不能算是深紫乐队最优秀的代表作,歌曲结构,也不是完全符合《摇滚圣经》的要求。
但歌曲本身足够出色,也就够了。
再加上颇为出彩的歌词,本身也符合《摇滚圣经》的主题。
这种情况下,罗杰没有任何理由,不将它放进《摇滚圣经》系列里边去。
毕竟,对这样一个系列作品来说,如果少了深紫乐队的名字,绝对是一种遗憾。
…………
《摇滚圣经》不是开启了计时器,到时间就必须要bao z,没有一个“这一天之前必须完成”的。
乐队在录歌的过程中很轻松,也没有任何的紧迫感。
虽然这次度假更多的只是名义上的借口,但乐队也确实需要休息。
一直紧绷着神经,对工作效率确实有很高的提升。
但对乐队的状态却没有任何的好处。
在这个备受重视的系列上,罗杰更希望乐队以一种相对轻松的心态去完成它。
而不是像上了发条的机械零件,按部就班地赶工。...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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