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七章(1/3)
也许到最后厄密诺裁判官老爷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吟游诗饶第二个故事显然不是为他而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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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隆革?泰恩身前,仔细打量了一番,道:“你准备好了么!”
实话,这两个人从头到尾可以是一句话没,上来冒出这么一句,怎么看都是二五仔的故事份围。
隆革?泰恩耸耸肩,他指手背对着吟游诗人道:“罗姆?索拉达先生,您见多识广,听闻您对各种诅咒颇有研究,您看我的手上到底是什么东西呀!”
他的双手背面长满了玫瑰色的斑片,其上有许多糠状的鳞屑,看上去很痒,已经抓破了几道口子。
隆革?泰恩趁奇一不注意,偷偷的朝着吟游诗人使了个眼色。
吟游诗人是何等聪明的人,第一时间领会了他的意图,故作惊讶道:“呐!这不是血咒么!”
“什么叫血咒!”奇一问道,虽然他第一眼就看得出这哪里是什么血咒呀,明明就是一种叫做玫瑰花糠疹的普通皮肤病。
是常见的炎症性皮肤病,好发于躯干和四肢近端大不等,数目不定玫瑰色斑片,其上有糖状鳞屑,本病有自限性,一般持续6~8周而自愈。
但奇一还是打算抱着学习的态度,想听听他们对这种普通皮肤病到底有啥法,唉,迷信害死人呀!奇一想道。
吟游诗人:“就是掌管【植物】的大神散播的玫瑰诅咒。”
“呐!索拉达,我的朋友,救救我,我浑身都有,很不舒服,您看他会传染的,对吗?”隆革?泰恩“惊讶”的跳了起来,看着身上的玫瑰色斑片好像是看见瘟疫就在他身上一样道。
而吟游诗人也严肃的:“是的,这种诅咒实际上就是一种瘟疫,非常的传染,尤其是对于异族来,这是一种极度可怕的诅咒,异族在染上这种诅咒之后,跟人类不一样,身上会长出红色的玫瑰花,硬生生撕裂他的皮肤,然后一点点汲取被诅咒异族的生命力,每都会像四十匹马从身上踏过去那样疼痛。”他后退了几步,有看了看奇一。
奇一立刻后跳输米一脸警惕的看着隆革?泰恩,“本来想在这听完最后一个故事的,没想到肯布尔这里竟然会有这么可怕的诅咒,我忽然想起来,在肯布尔呆的时间有些太长了!”
隆革?泰恩道:“冒险者老爷!再在这里听完嘛!我这只是最初级刚出现的,应该不会传染,听完再走嘛,也许一会儿我会因为这个故事,身份变得显贵,您再稍等一会.........”
奇一急忙道:“不不不不....我还有事情我忽然想到,我还回来探望你的,到时候你再把吟游诗人多姆?索拉达讲的第二个故事告诉我,再会!!!!!!”着匆匆忙忙得向远处跑去!
隆革泰恩和吟游诗人望着他的背影,相视而笑。
“下面我们来讲第二个故事!”.........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郑斯乃上书,秦王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
这可以是奇一没转生之前,那个世界所有学生课本里都会有的一片课文,的通俗一点就是逐客令。
过去,作为一个职场精英,在那样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生活中做一个识趣的人,这样既不会为难别人,也不会让自己难堪,就可以皆大欢喜。
既然对方此刻已经不再欢迎自己,~下了逐客令,奇一还装听不懂,一直赖在那里显然是极不识趣的表现,自己在肯布尔虽然能力没有太大的提升,但珠宝是从尸妖那里拿了不少,总算是没有白跑一趟!
仰望像巧克力一般的夜空,般令人感觉优雅。安逸且舒适,冷风时而撒着娇拂过大地..…时而哼着儿飘过耳边...…情景的甜静不由得令人产生优美的羡慕。
“毛毛!”奇一大喊一声,一个大个儿黑色的毛球从雪中窜出,伏在地上。
“这雪夜正适合上路!毛毛!我们走!”罢,奇一一下跳上毛毛的后背,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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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历763年287太阳日
魔山真魔城
太阳初升,魔山特有的大雾尚未消散,沉寂数日的以当代魔王为首的魔族保皇派大军出动了。
经过黑魔法改造的的狂兽人步兵三万,两翼飞龙骑兵精锐中的精锐,各是两千,一水儿掺了火钢秘银打造的魔法盔甲,总共三万两千的真魔城守备军,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就在这个早晨,从真魔城涌了出来,意图与卡顿亲王的反叛军做最后的决战。
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过后,反叛军营垒的大军随之出动,漫漫黑色如同遍野松林,看阵势仿佛要比真魔城守备军大体更加壮大许多。
这是两支看上去实力堪堪抗衡却是风格迥异的大军:且不真魔城守备军装备精良,魔法护具上更是刻上了各种各样的防御真言,两翼骑兵更是不同,可以真魔城守备军精兵强悍,而卡顿亲王的反叛军更像是一群游民组成的临时军队,虽有不少在南下战争中残留下来的精锐,但在装备质量上,可不敢与真魔城守备军争锋,不过好在人数众多,更是有魔殿的魔从者压低,已经残废聊卡顿亲王,表示这波不虚。
骤然之间,反叛军鼓声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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