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拿我当主角(1/2)
血夜独狼一脸惊喜,连忙站起来拱手道:“谢谢别哥,谢谢!我已经被小护士周刊拒绝几回了,这次有别哥推荐,肯定行!多谢!”
“哦?你认识我?”
“当然啊!你那么出名!”
这种旮旯头的小货色都认识陈枫,这让陈枫的虚荣心小小的满足了一把,挥挥手道:“行了,好好写,认真写,你是别哥推荐的,别给别哥丢面。(_泡)”
“是!别哥你先别走。这东西送给你。”血夜独狼从脚上脱下一对拖鞋,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妈跟我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对拖鞋是我身上唯一一件不是新手装备的装备,虽然也只是普通装备,但希望别哥能收下它。算是我的心意,将来我有成就,一定再报答别哥。”
靠!送拖鞋?能弄点神器不?算了,有神器你小也不用蹲在旮旯头苦逼了。
看着被血夜独狼脏兮兮的脚踩过的破烂拖鞋,陈枫嘴角就忍不住抽搐!
但见血夜独狼这货那朴实而真诚的眼神,陈枫也不好当面拒绝,便道:“不用了,别哥我一向乐于助人,收礼就显得太市侩了。”
“不行,别哥你一定要收下,这对拖鞋是我唯一打到的装备,在我心,它无比珍贵,希望别哥一定收下。”
咱收下也是扔啊!陈枫轻笑道:“装备我就不要了,要不这样,你把我写成的主角,怎么样?”
血夜独狼眼神一亮:“好啊!别哥在游戏的事迹肯定受欢迎!”
“嗯,那就拿我当主角吧,这就算报答我了,记住,我要很多个老婆。”
“那不成了种马?种马我不写!”
“傻的,种马那种低层次的东西,别哥会稀罕?把别哥写成菜农吧。”
“菜农?”
陈枫高深一笑:“好好领悟,再见。”
目送陈枫走出巷,血夜独狼想到自己能在小护士周刊投稿,还能有封推,终是抑制不住心的兴奋,高兴的甩手跳起,手甩得过于用力,手上那对拖鞋脱手飞出巷。
“哎哟!谁!谁用暗器暗算我!这手法,这暗器!咦,这暗器好别致,嗯,收起来好好研究。”
“胖!你怎么在这?”陈枫一出巷,就看见被拖鞋砸脑袋的胖。这货不是被飞天望月拿去开封了吗?不是在魔界望月崖吗?怎么会跑到仙界昆仑地域仙霞城?
胖憨憨笑道:“别哥你智商又下降了,我是神经病,我知道怎么在这,就不是神经病了。”
。。。。。。
好吧!老不纠结这个问题!丫的!
胖说完,目光变冷,阴森森道:“别哥,跟我杀人去!”
“杀谁?”胖没仇人吧!
“你看!”胖将一对拖鞋拿在手:“有个家伙暗算我!这是他的暗器!虽然我还没深入研究,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件恐怖的暗器!那发暗器的人,想杀我!”
陈枫瞄了一眼那拖鞋,那是一双底板白色的,鞋带蓝色的人字拖,这不是血夜独狼要送给他的拖鞋嘛!怎么到胖手上了?
人字拖?
嗯?!
人字拖!!
会不会是最强神的人字拖??
陈枫忽然心头一震,立即抢过胖手的人字拖,一看属性,仅仅就“人字拖”三字而已,普通装备,不禁有些失望,将人字拖扔还胖:“别理那个暗算你的人了,人家只是送东西给你,你收下就行了。走,跟别哥杀人去。”
陈枫放出飞鸡,与胖一起向北飞去。
去哪里?自然是魔界!自然是皇天无极的皇门驻地!
去小根国时,皇天无极有意阴陈枫一把,让陈枫去送死,在外敌入侵的时候,这货还想着阴同胞!
这仇是结深了!
虽然说君报仇十年不晚,但陈枫明显是君的君,男人的男人,有仇,立即就报!所以陈枫回到洪荒,第一件事想的,就是去找皇天无极晦气!
来到城门守卫旁,或者是紫月降临已经结束的原因,到魔界的传送阵也开通了,与胖坐了传送阵到达魔界都城,陈枫与胖继续驾鸡前行。
飞鸡从魔界都城飞到皇门需要几个小时时间,陈枫点开至尊排行榜查看信息。
现在至尊排行榜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陈枫这个第一名现在连一千名都排不上!
让陈枫疑惑的是,至尊排行榜自始至终都没有胖的名号,按理说胖的实力,在起始排行榜上应该能上前三,但似乎就没他的排行!是系统抽风了,还是胖的身份太神秘?
这点,陈枫也不做多想。
陈枫更关注的是,现在排行榜第一的那位!竟然是井边七次郎!
小根矮排在第一!
这是什么情况?
陈东没去弄死他?三大势力没去弄死他?洪荒的强者吃屎的?
还是这家伙实力太强?
陈枫想了想自己在小根国面对的两个强者的实力,无论哪个,自己似乎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如果山本多夫不是变态,不是喜欢看人自虐,就不会给陈枫时间自砸脑袋提升速度,那么,面对百万血又有超快速度的山本多夫,陈枫可能无法取胜!
而琼琼犬一郎如果不是要知道洪荒的攻击手段以及洪荒强者的大概实力,就不会一点一点的出力,或者一开始就出全力,陈枫被秒的机率非常之高!
那么,肯定比山本多夫厉害的井边七次郎,把洪荒强者杀个人仰马翻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洪荒的强者一直在内斗,不像小根国那么和谐,所以强者都有目的的相互提升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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