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第二章(6/7)
名。在经济建设统领一切的今天,海北凭借各种指标优势,力压全市其他几个县、区,实际上一直拥有广泛的话语权。县委书记于树奎祖籍海北,从小随父母在省城生活,文革期间下放农村回到故乡,后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进省师范学校读书,毕业后又分回海北。二十多年来,他先后在海北做过农村中学老师、公社文书、乡镇党政负责人、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直至七年前担任海北县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按理说,像他这种资历的干部,应该早就得到提拔。可早些年,无论当县长还是做书记,总是运气不佳,不是爆炸事故伤亡十来人,就是与邻县的界址纠纷酿成群殴群伤事件。而且,自从担任了县里正职,他与搭档总配合不好,尤其是担任书记后,与县长乔维民闹到骂爹咒娘的地步,就差出手动粗。这也难怪,于树奎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生性外向、要强,长期主政海北这样一个强势大县,又是一步一个脚印拾级而上,在当地政治、社会、人脉基础雄厚,所谓土皇帝、地头蛇之类也不过如是。因此,他在主要领导岗位上做的时间越久,就越是敢说敢为,目中无人,少有顾忌。
不过,话说回来,于树奎如此坚决反对廖志国,除了些许性格因素的作用外,主要基于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同苗长林的哥们义气,政治上必然与廖志国水火不相容,及至你死我活;二是乔维民见宠于廖志国,又即将提拔重用,无形中加剧了这种对立情绪;三是依仗省里卜副省长这个后台后者早就许诺,只要阳城没有于树奎理想的位置,可以考虑在省机关安排一个副厅长。
因此,这次海北县人代会上检察长选举出现意外,完全是上述诸因素的一个必然集结与爆发。
半年前,海北县原检察长因病去世。其时,廖志国刚刚接任市委书记。
按照干部管理程序,检察长作为副县职市管干部,其人选应当由阳城市委考察、决定后,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名推荐,再由全体人民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一般情况下,检察长之类的正职,实行的是等额选举。
根据阳城市委研究干部的惯例,确定一个县级检察院的领导,除非有特别需要关注的人选,通常由组织部与政法委两家事前商量,或者直接先行考察了,然后再报到常委会上来议一议,基本就定下来了。多数常委、尤其是市委书记,因为不熟悉情况、甚至不认识其人,一般表个态或举个手就放行,并不会给予特别关注,更加少有阻拦。
对于海北县检察长,市委组织部与政法委已经拿出一个方案建议由市检察院起诉处长许海卫,下派到海北县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行检察长职务,待半年后的人代例会再行选举程序。
研究海北检察长人选,是廖志国以书记身份主持的第一个常委会。会上,对这个方案进行解释者并非组织部长,而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玉。
根据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的意见,县级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原则上应实行异地任职制,并在今后三至五年内逐步推行到所有县、区。同时,考虑到市检察院干部年龄老化,业务骨干集中,人员流动性相对不足,已经影响到积极性的调动,因此,提议许海卫担任此职。这个提名,是由市检察院党组推荐,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报与组织部,双方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过例行考察。朱玉介绍完情况,扭头问组织部长贾大雄:贾部长,是这样吧?
是。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不过贾大雄话锋一转,说:这个人选,我们也征求过海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于树奎同志提议,在异地任职还没有成为硬性规定前,海北检察长还是应当从当地政法干警中选拔。他们提出了一个人选,是海北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顾锋。我们初步了解过,这个同志各方面条件也不错。
贾大雄说的这个情况,显然事先并未现朱玉沟通,也陡然使原本简单的局面变得复杂起来。
廖志国看到朱玉脸色铁青,就做了个和事佬,说:既然许海卫经过了多重推荐程序,又已经正式考察过了,那就定他吧。至于海北县委推荐的顾锋,作为一个后备人选,等到有合适岗位时再另行任用,大家看如何?
廖志国此言一出,其他常委没有异议,便顺利通过了这项议案。
没想到,信息反馈下去,海北县委书记于树奎竟然表示坚决反对,而且态度出奇激烈。一方面,他授意以海北县委名义,给阳城市委提交了一份措辞激烈的报告,仍然坚持海北检察长由本地产生,其理由还是着眼于调动地方干部的积极性,甚至将市委下派干部说成是拣落地桃子。另一方面,他在县里有关会议上公然提出:如果市委不收回成命,海北县的广大人民代表有权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自己认为合适的检察长。为了表明行使民主权利一说并非儿戏,他还授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林松,着手整理公安局政委顾锋的事迹,准备作为全县优秀领导干部的典型,进行大力度宣传。当时的种种迹象显示,于树奎有可能说得到做得到。
海北县是黄一平的老家,他在那里生长近二十年,亲戚、朋友、同学、乡邻众多,耳目自然相当灵敏。于树奎的言行举动,很快传递到他这里。
黄一平听了大感吃惊,不便张扬,却也不敢大意。私下里,他悄悄做了些调查。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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