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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那原本冷漠的阁楼里却溢出了些许兄妹之情,沈傲安慰道:“依学生看,这安宁帝姬原先只是患了咽炎,可惜吃了那金丹,病情反倒加重,因此转成了慢性,这病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这隔三岔五地吃金丹,就是没病,也会闹出事来;多喝些水,只要稳住了病情就不妨事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话,旁人能听懂几分,可是这番话倒是颇有镇静作用,贤妃吐了口气,总算不再失态了。
安宁脸色仍是烫红,一双眼眸落在沈傲身上,从眼眶不断有泪珠儿迸出来,口里也不断地喘着粗气,喝完了一盏水,艰难地道:“疼……疼……”,这一声声的叫唤,把人的心都唤碎了。
此刻,沈傲却出奇地冷静,脸色从容,波澜不惊,一双眼睛一直认真地观察着安宁的变化。
对医术,他也只是略略懂得一些而已;由于是通缉要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他不能前去医院,不得已,只能用一些土方法来为自己医治一些小病小痛;治疗咽炎并不难,可是病情如此严重的,沈傲却一点把握都没有。
现在最首要的,还是多用温水去冲散方才那一粒金丹带来的效果,至于咽炎,倒是其次的问题了。
安宁公主的额头上,已有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躺下来,她咬着牙,开始呜呜地哭了起来,显然疼痛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一只手攥紧贤妃,艰难道:“快,给我服金丹吧,吃了金丹就不疼了。”
“不许吃”沈傲沉声道,此刻的他,倒仿佛是这阁楼里的男主人,不留一丝的情面;眼见那安宁痛苦的模样,沈傲叹了口气,语态温柔地道:“从前,有一个名医叫扁鹊……”
他说到这里,就不说了,眼睛落向别处。
安宁公主从未见过这样的少年,那一声厉喝,倒是将她吓了一跳,等沈傲说起什么从前有个名医,便不由地咬着牙关问:“后来呢?”
“后来?”沈傲微微一笑:“没有了。”
众人无语,安宁公主脸色更加红了,忍住喉间的疼痛冷哼一声。
沈傲却笑道:“好吧,重新讲过,从前有个名医叫扁鹊,有一次魏文侯问扁鹊:我听说你们家弟兄三人都学医,那么谁的医术最高?扁鹊说:“大哥医术最高,二哥其次,我最差。”
魏文侯惊讶地问:那为什么只有你名动天下,他们两个一点名气都没有?
扁鹊说:我大哥的医术之高,可以防患于未然,一个人的病未起之时,他一望气色便知,然后用药将其调理好,所以天下人都以为他不会治病,他便一点名气都没有。我二哥的能耐,是能治病初起之时,防止别人酿成大病。病人刚开始感冒咳嗽时,他就用药将人治好了,所以我二哥的名气仅止于乡里,被人认为是治小病的医生。我呢,就因为医术最差。所以一定要等到这个人病入膏肓、奄奄一息,然后下虎狼之药,起死回生。这样,所有人便都以为我是神医。想想看,像我大哥这样治病,人的元气丝毫不伤,我二哥治病,这个人元气稍有破损就补回来了,像我这么治病呢,命是捞回来了,可元气大伤,您说,我们家谁医术最高明?”
沈傲讲起故事来,娓娓动听,安宁公主虽然疼痛难忍,这故事也只听了个只言片语,可是一分神,反倒没有这么痛了;大口喘气,似是这疼痛比方才又减了几分,有内侍给她继续喂服了温水,她终于拼命地咳了出来,这猛烈一咳,那脸上的潮红终是消散了一些,目视着沈傲,道:“那你是扁鹊的大哥还是二哥。”
沈傲苦笑:“我是扁鹊的八弟,号称医死人不偿命,杀人名医沈傲沈监生是也。”
安宁公主咯咯要笑,这一激动,咳嗽更剧烈了,这猛烈一咳,倒是气色渐好了不少,气喘吁吁地幽幽道:“我的病总是不见好,我爱唱曲儿,经常唱曲儿给母妃和父皇听,可是后来,我唱曲儿嗓子就疼,还喘不过气来。我就在想,谁要是把我的病治好了,我就是短寿几年也甘愿,我不愿意再这样,不愿再有人看着我心疼。”那脸颊上的潮红又浓了几分,眼珠儿落得到处都是。
众人见沈傲与安宁说话起了效果,个个精神抖擞起来,沈傲道:“要不我给你唱首曲儿吧。”
安宁咳嗽了片刻,道:“好,我要听新词儿。”
沈傲一时无语,其实他的嗓子实在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显摆,只是看她疼得难受,又见她楚楚可怜,很想转移她的注意,减轻一些痛楚;这一唱,只怕本公子的名节全没了。
叹了口气,沈傲凝神唱道:“为贪闲耍,向西郊常寻岁华。霎时间遇着个乔才,想今年命合桃花。邀郎同上七香车,遥指红楼是妾家……”
这词儿唱出来,周恒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叫道:“表哥,原来你还有这样的情怀?”
众人都笑。
沈傲脸皮虽厚,却终是敌不过这么多咄咄逼人的眼神,呵呵一笑,道:“过奖,过奖。”
这首词儿是沈傲学来的明曲,讲的是一位贵族小姐乘着自己的香车,到西郊游玩,霎时间,遇到了一个少年,一见钟情,越看越喜欢,女孩美滋滋地心想着自己今年真是走桃花运了,碰上了如意的情郎这位贵族小姐喜欢得不行了,马上撩开车帘,主动邀请少年上车,告诉少年远处的红楼就是自己的家,跟我一起回家约会吧。
这首曲体现了明曲的特色,情感真实和意境美好,在这首曲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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