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请君入瓮(中)(1/2)
下午五点,姜慕白放好书签,收起《新世纪未解之谜》,换下白色练功服,穿上常服,披了件易于遮挡枪袋的宽大外套离开聚英馆,骑着自行车去了菜市场。
前两天心事重重,没有心情下厨,都是在餐馆解决。现在有枪在手,姜慕白心安了许多,也就生起做几道好菜的念头。
倒不是说外面的餐馆太难吃,而是这两天都没去学校宿舍楼看姜徽音,姜慕白不想让这丫头担心,于是买菜回家做了她爱吃的鱼香肉丝和宫保鸡丁,装在保温饭盒里带去学校。
有时,一张好看的脸蛋可以当作通行证。站在校门旁岗亭里的保安和坐在女生宿舍楼管理室内的宿管大妈只是多看了姜慕白两眼,丝毫没有阻拦的意思。
姜慕白提着保温饭盒,止步于写有“男性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前,带着礼貌的微笑对宿管大妈说道:“您好,我是姜徽音的哥哥,能麻烦您让她下楼吗?我给她带了她爱吃的鱼香肉丝和宫保鸡丁。”
说完,姜慕白打开盒盖。
“你进去呗。”宿管大妈吸了吸鼻子,突然醒悟,“哦,哥哥啊,好好好,姜徽音是吧,几年几班?”
姜慕白假装没有发现宿管大妈的误会,答道:“五年级一班。”
学校宿舍区的通讯基本靠喊,只见宿管大妈拿起扩音喇叭,把上半身伸出窗外,对着楼道喊道:“五年一班姜徽音同学,五年一班姜徽音同学请下楼,你哥哥带了你爱吃的鱼香肉丝和宫保鸡丁。”
“噗”
姜慕白忽然笑出了声,因为他脑海里响起一句广告词:请注意,三年级六班李子明同学,你妈妈拿了两罐旺仔牛奶要给你。
一分钟后,穿着拖鞋的姜徽音从楼道里冲了出来,看见哥哥站在宿舍楼门前,她像只兔子似的蹦了起来。
姜慕白抱了个满怀,搂着小丫头带她转了两圈才把她哄下来。
目睹兄妹俩的温馨时刻,宿管大妈戴上老花镜,露出慈祥的姨母笑。
放下姜徽音后,姜慕白端着饭盒充当餐桌,说:“徽音乖,先吃饭。”
“嗯嗯!哥,你吃晚饭了吗?”
“吃了,住宿舍还习惯吗?”
“还好呢,不过我们都养了小兔子,从教室回寝室里会有味道,待久了就习惯啦。”姜徽音眨巴眨巴眼睛,扭头问,“阿姨,您吃了吗,我哥哥做的鱼香肉丝特别好吃!”
“吃了,吃了,哎呀,真懂事。”宿管大妈拉开管理室的防盗门,冲兄妹俩招手,“来来来,我这儿有桌子,坐着吃。”
“谢谢阿姨~”
姜徽音正要进屋,却被姜慕白拦住。
“徽音,我还有事,你带回宿舍吃吧,跟室友分享一下,明天我再来拿饭盒。”
姜慕白送了晚餐,还要去老黑的靶场练枪。
换作以前,姜慕白认同“近距离贴身战斗时手枪实用性不如短匕”的说法,但现在他的看法有所改变。
与普通人相比,武修练习、使用枪械具有极大优势,打开眼窍后,动态视觉远胜从前,再加上武者对身体肌肉的精妙控制,便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奇妙反应。
武修持枪不再局限于固定且僵硬的射击姿势,并且在实战中能够更加全面地利用、发挥枪械的威力,这使得原本并不存在的“枪斗术”成为可能。
姜慕白相信,在武修晋升肉身能扛枪炮的境界之前,使用热武器的武者,战斗力必定远高于使用冷兵器的武者。
不说别的,至少,扣下扳机比挥刀舞剑要省力。
另一方面,灵气复苏已有百年,姜慕白不可能是第一个尝试选择枪械作为主武器的武修,也许军警体系、帮派宗门中早已有人归纳出成体系的“枪斗术”。
再往深处想,假如叶南风或童阿七要买凶杀人,也许他们雇佣的杀手就会使用枪械!
毕竟,买枪在定武城不是件难事。
出于这种考虑,接下来一段时间姜慕白打算每晚去趟靶场,在修炼《天渊剑典》的同时,尽快掌握专属于武修的全新的枪战方式,这必定会让他的实战能力突飞猛进。
“唔,哥你就要走啦?”姜徽音撅起小嘴,哥哥三天才来看她一回,还没看两眼就要走,这让她感到委屈。
“嗯,有要紧事喔,徽音乖。”姜慕白使出摸头杀,柔声哄着小丫头,“跟你说个好消息,我已经打开眼窍了,看,我的眼睛是不是特别亮?”
姜徽音认真看了看姜慕白,雀跃道:“真的耶,哥你眼睛里有光点,像两颗星星!”
“这叫目含星芒,寻常武修可没有喔,好啦,我先去办事,一切顺利的话,再过几天就来接你回家。来,这是你的生活费和零花钱,拿着。”
姜慕白往姜徽音手里塞了二十多张提前准备好的零钱,这丫头过惯了穷苦日子,给她一百的整钞,她看到面额就舍不得花,还是换成十块二十的零钱更好。
走出女生宿舍楼时,姜慕白的沉闷心情稍稍得到缓解,他跨上装有铃铛、后视镜和前车灯的自行车,趁着几近消失的暮色赶往城郊。
骑出主城区数公里后,风突然大了起来,把姜慕白短且干净的刘海吹成了额前的呆毛。
姜慕白微微眯起眼,抬头望了眼天,此时天色已暗,厚重铅云聚集在城郊上空,好似把天都压得矮了几分。
要下雨了,可姜慕白没带雨伞,好在前边有个避雨亭,虽说年久失修顶部漏雨,但待在里边总不至于淋成落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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