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四章(1/3)
锦山城,隐山边界第一城,原名近山城,丈量大陆之人途行至此欠老村长酒钱题字锦山城抵账。
《风物志》
锦山城因地近大隐山而后被发现出产紫玉而俞见繁华。
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
紫玉乃玉之王。
魁狼域广阔,魁狼人喜文,文人多喜玉。
紫玉更是无数文人蒙昧以求的宝物,当代紫儒随身而饰。早已成为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然而紫玉异常稀少,而世人皆知紫玉并不是简单的饰物而已,锦山城是少数出产过紫玉的城镇,物以稀为贵,锦山城自以之为华。
锦山城玉家,唯一一个已知雕琢过紫玉的家族,世代紫儒传代的紫玉便是出自玉家先人之手,当然这事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了。
锦山城,宽敞的街道,两侧林立的店家都挂上了朱彩,老人注视着长长的送亲队伍慨叹道“好久没见过这么全的十里红妆了。”
“嘿,老张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是王家的掌上明珠,王婉儿小姐出嫁,而且嫁的是玉家,玉朗少爷。”
“哎!”老张叹息。
“叹息个啥劲,你是思春了?岁月不饶人哦,都这岁数了,我看你啊现在就算是有老伴,公粮都交不上喽!”
“老李头,今天爷要揍不死你,就算你长得结实。”老张恼怒
喧天的锣鼓淹没了一切,这是挑夫们都知道的好活计,王家玉家出手向来阔绰,鼓乐队也愈发卖力。
上等玉杉木打造的华丽轿箱内,新娘端坐,千千青丝随着轿夫的动作轻轻的颤抖着,大红的盖头遮住了脸,一双素手掩在袖内。清秀的侍女小心的从袖中拿出手帕包裹好的甜点轻声道“小姐吃一点吧。”
新娘轻轻的摇了摇头。
“隐哥哥咱们这就算是进城了吧,人好多好热闹啊,快看有人出嫁!咱们去看看热闹吧,说不得还能讨得一杯喜酒喝。”兰兰道
隐宠溺的摸了摸兰兰的脑袋,天魂则一脸颓废。
隐“天魂哥,还在为前几日的事感慨?”
“你说咋可能呢,才出山就遇见这么奇怪的事。算啦,先填饱肚子再说。看这排场,伙食指定能不错。”天魂道。
隐轻轻的将羽蓝背起好让她有个更好的视线道“话说兰兰,有没有想过当新娘子啊?”
兰兰俏皮的努了努嘴角道“当然啦,那个女孩子没想过?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天魂道“呦!呦!兰兰知道的不少嘛,你可还是个小不点,别想那么多,待我长发及腰,嘿嘿,去茅房不要粘到便便才好!不过话说兰兰,你这头发都要到后脚跟了···”
兰兰道“哼,天魂哥臭臭!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隐“兰兰,天魂哥臭臭,你可别再扯我遮眼布了。”
“哼!隐哥哥也臭臭。遮眼布也臭臭。”兰兰撅着小嘴,心里满是委屈。
天魂捏着鼻子道“兰兰要是走了这么远的路也臭臭。”
“哼!”兰兰不满中。
“哼也算是说话,兰兰刚才可是你说的不同我说话了,我先给你总结性地说下,完后咱再深入剖析,此处略去一万字···”额,这算是天魂时间各位自行脑补充。
玉家锦山城正东,高门阔院,张灯结彩,宾客满座。
玉朗,人如其名,生的丰神俊朗,剑眉星目,大红的婚服,配上眉梢的喜悦,当此人生大喜,自是意气风发。
腕儿,我们就要成亲了。
七年前,清风和煦,玉朗心情不佳时,总喜欢上街走走,作为玉家的大公子,又生的秀气,加上为人和善,总是万千少女怀春的最佳对象。
玉朗喜欢被注视的感觉,并不是为了获得优越感,因为那玩意自己从小就不缺,只有被灼热的目光注视的时候,冰冷的心才会感到丝丝温暖。
玉家是冷的,只有冰冰的石头,和听不完的家教。
如往,玉朗如旧来到了自己喜欢的竹林畔,这里有跃动的溪水,这里有清脆的玉儿鸟鸣,虽身为玉家大少爷,有时也会羡慕那茅屋里的人。
“你也是偷跑出来的么,玉家大少爷?”声音清脆却不空灵,像跃动的溪水。
玉朗转身,一个小斯打扮的人,额头沾了些灰尘,合着汗水倒是花了脸,虽说看不太清楚面目,可声音肤色,足以判定是个娇滴滴的少女作男装打扮。“你是?”
“哈哈,原来玉少爷也没看出来,我是王腕儿啊!”王腕儿为自己的成功换装惊喜中。
玉朗错愕道“王腕儿,你这是?”
“亏得姑娘们说玉公子天人样的角色,这还不明白偷跑出来的被!”说罢俏皮的转了个圈。
玉朗摇头道“看来让姑娘们见笑了。”
“我去洗把脸,这跑了一路累死了。”王腕儿道
看着王腕儿蹦跳着到溪边,玉朗慨叹。
许是那时阳光正好,轻柔的洒向大地,溪水倒映点点磷光在王腕儿的脸上,玉朗的心轻颤,女大十八变,不是当年的孩子了,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玉朗轻笑,也只大腕儿3岁而已,在这感慨作甚。
“腕儿这是要去哪?”玉朗道。
“前面的茅屋,张伯伯远行前,叮嘱我派人给他的宝贝孙儿送饭,在家无趣的很,所以就偷偷跑出来顺便给他送饭喽。”
“张伯,你是说玉衡?”
“对啊,就是玉衡,你知道他?”王腕儿微微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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