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 孙乾新都县一日游1(1/2)
人上一百,五颜六色;人上一千,样样都全,人上一万,无边无沿。
新都县唯一的‘常平粮铺’大门前,真得一下子聚集了上万名前来购买粮食的城内百姓,这还只是城内。
按照金珏制定的规定,城外进入城中的百姓,得等到下午未时三刻才能到此排队购买粮食。
金珏之所以要制定这样的规定,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为了让城内和城外的百姓错开购买粮食的高峰期。
城外进城的百姓,如非是赶集,一般都会在当天选择离开城市,而他们进城,很多时候都是带着自己家中的小商品进城到专门的市场进行贩卖。等早上卖完了东西,城外的百姓们手中也有了钱财,这才好到常平粮铺这里购买粮食。
第二,是为了好区分城中前来购买粮食的百姓。
先开始的时候,为了抵制金珏,三巴三蜀下辖各属县县城里有不少失地的世家和大中地主们联合起来,聚集家中的家人和家丁,也都排队到三金铺,尤其是各县城里的常平粮铺购买粮食。
即便金珏早就预见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开设常平粮铺的时候,制订了每人每月限量限次购买粮食的规定,但是,像金珏身边吕活那样,有对人的长相过目本事的人非常少。有聪明的人,在常平粮铺外,换一身衣服之后,再重新排队,很多人就能够蒙混过关。
尤其像是在成都城那样的大城市。
对此,一发现这种情况,金珏就做出了三种应对策略,
第一,将吕活先调到成都城去,那里是重灾区,靠着吕活,将那些违反规定、企图蒙混过关的普通百姓,世家子弟或者他们的家丁全都抓起来。
对于被抓到的普通百姓,前两次,被抓到官府,训诫一下就会将他们放了,而世家子弟和他们的家丁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第一次被抓到的人,金珏虽然也会将他们放走,但是,他们用来购买粮食的钱财和身上搜出来的钱财,全都会被官府以罚金的方式全部罚没。
有觉得金珏对他们和对百姓区别对待的,更好,作为当时蜀郡太守和成都令的严幹,直接将前来抗议的人全都抓进成都城县衙以前的大牢之内。
严幹上任之后,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奉了金珏的命令,在成都城里,新盖了一座新的大牢,专门就是用来关押那些犯事的普通老百姓,而旧时代的牢房,就‘让给’世家子弟和他们的忠仆们享用了。
因为金珏治蜀的时候,曾经向他任命的郡县两级主官下达过,在益州境内,施行严法轻刑地施法策略,故而,先开始,每个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上任之后,在县城里新盖大牢,是必须的。
古代华夏,大部分百姓都不识字,更不要指望他们懂法,因为,即便是普通百姓,不知不觉间触犯汉律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
最常见的,无疑就是随地了。
别说是古代华夏人,就是后世都是这个这样,在金珏还没有能力和精力在治下各个属县县城里修建公共厕所的情况下,被沿街巡视的差役们抓到随地的普通老百姓,就经常会触犯这个被金珏特别提及的法律。
金珏知道,如果只是口头训诫一番,百姓们对此重视的程度并不高,就像后世,新华夏每年都嚷嚷着严查酒驾,结果,司机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甚至是撞伤撞死人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直至后来,政府加大了惩处酒驾的责罚和刑罚,才逐渐遏制住了酒驾发生的几率。
发展到后来,即便司机喝了酒,为了怕犯法,他们都会找代驾。
当然,在百姓们见识到绿色肥料能够肥地的好处之后,到城中掏‘绿肥’的百姓,甚至是大地主会变得越来越多,到了那个时候,才是金珏在各个县城里正式推广公共厕所的最好时机。
现在强行推行这个新事物,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劳民伤财。
第二,就是推行户籍制度。
金珏在益州境内推行的户籍制度,重点在‘户’,而不是在人。
在古代,一户一般有五到六人,父母,夫妻,子女。
当然,按照儒家的思想,父慈子孝,一家人最好一直都不要分开。金珏也并不会阻止世家或者百姓中有人会以此思想来生活,但是,之后不久,在官府正式将部分屯田转为永业田,并分发给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官府依照的根据,就是户籍。
一户只有户主才能够得到数量不等永业田,而那些不肯进行分户,或者甚至是都不肯去官府登记户籍的人,自然就得不到永业田。
第三,在四金铺正式开业后的的一个月,官府在全城张贴告示,两个月之后,也就是四金铺正是开业的三个月之后,凡是到四金铺购买商品或者治病的百姓,必须带官府颁发的户籍证明。
金珏给了百姓两个月的适应期和知晓期,两个月之后,百姓们再到四金铺时,果真只有那些携带了户籍证明的人才能顺利购买到的商品或者看病。
没有户籍证明,百姓连病都看不成,不仅是惠民医馆,就连城中其他郎中都不敢违反此命令,因为,金珏从一开始就把着所有城市草药的购买权,他并不禁止其他郎中自己在城中开医馆,毕竟,惠民医馆行医的主要对象,并不是达官贵人,而是普通的老百姓。
为了加快百姓们购买粮食的速度,一般县城里‘三金铺’的大门前,都会一次性开设十到五十个柜台,而每个柜台的两边也都会用木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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