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66章(3/5)
演技可以说是非常好了!曾一山当时就被糊弄住了,点头哦了两声,他看向柳琵琶道:“那你就先回去吧,有事我们下午彩排的时候再说。”
柳琵琶点头,娉娉婷婷地走了,只留下两男人大眼瞪小眼。
曾一山想想道:“进来喝杯茶?”
吴秋绪有点不爽地说道:“不用了,我交代完就走。”他暗戳戳地用杀必死眼神盯着上了年纪的曾老师看,心说你早不开门晚不开门,怎么就刚才突然开门呢?多好的气氛啊,一开门就全破坏掉了。
也是非常生气了。
……
柏红秀找的乐团在下午就到了湘市,他们显然也是苹果台的常客,都不要找人去接,就自己到了,柳琵琶一听他们到了,就去参加彩排。
第一名的种子选手还是有优待的,现在剩下的6名选手中,有两名是曾一山的学生,相对于另外一位,导师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柳琵琶身上,连彩排时间也是随便她挑选的。
另一位学生对此倒不是没有怨言,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小心思都无济于事,而且像他这样的小歌手,有什么不满还真的不能撼动身为业界大佬的导师,说实话,曾一山愿意提携他这都是福气,要是不管他,他也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当柳琵琶的乐团来了后,他就从彩排场地出去了。
苹果台的保密工作还是弄得很好的,选手的彩排只有他们自己跟自己的导师能够在场,其他无关人士一律不能靠近。
在乐团从无到有,奏了几遍《ory》后,柳琵琶终于开口加入了演唱,她的声音空灵,震撼人心,竟然让台下的曾一山想到了真正让这首歌火遍全球的芭芭拉.史翠珊。
在这首曲子火遍全球后,有无数歌手翻唱过它,但各色评论家都认为,还是芭芭拉。史翠珊的版本最为震撼人心。
曾一山想,他明明已经一把年纪,竟然都有点嫉妒年轻女学生的音乐天赋了。
所谓老天爷赏饭吃的音乐天才啊。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转眼间就到了最终决赛的时候,跟以往的比赛不同,最后一场总决赛虽然场面搞得很大,所有人都精心装扮,但比赛却会在一天内结束。
在场一共只有6名选手,就算布置舞台需要时间,6名选手唱完也没有多久。
除了在一天内完成比赛之外,评委的数量也有所调整,前面几场的评委就是四位导师,但考虑到《下一站歌王》在种花国已经引起热潮,收视率不断攀升,为了让最后一期完美收官,导演组的人在思考之后也决定搞个大事情。
除了现有的四位导师,他们还多请了四位评委,有唱嘻哈的红人super,京剧泰斗梅文森,港岛那里的歌王顾思远,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在国内爆红的另一位老前辈周明。
四位新评委的身份一出来,别说是普通观众了,就算是现在的四位导师都很震惊,都是一个圈内的人,对彼此的出场费都有所了解,而且京剧泰斗梅文森正好是吴秋绪的师傅,他很清楚,无论是自己的师傅还是老前辈周明,都已经属于淡出公众视线的传奇人物,平时都不轻易出场的,能够请动他们,可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关于为什么自己的师傅会愿意参加这种综艺活动,吴秋绪心中倒是隐隐有所猜测,在梅文森到了湘市之后,他直接去对方下榻的酒店,找到自己的老师。
吴秋绪对自己的老师还是很尊重的,在进门后,他不仅给老师问好,还负责泡茶,身为梅文森的关门弟子,他对自己老师的喜好非常了解。
在泡完茶后他道:“老师您来参加这次节目是因为……”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梅文森一个眼神打断了,他好好享受了一口徒弟泡的茶,才对吴秋绪说道:“我来的目的,你不清楚?”
一手带出来的徒弟,谁不了解谁?这小子早就猜到他来的目的了,现在还假惺惺地问,真够虚伪的。
想到这,梅文森竟然有点嫌弃吴秋绪了。
吴秋绪道:“是为了柳琵琶?”也就这个理由了,柳琵琶的表现实在是太出色,从第一场的《霸王卸甲》到倒数第二场的《长相忆》每首都是精品,甚至可以说,她唱的《霸王卸甲》绝对能成为让这些老前辈震惊不已,跨时代的名歌。
明明他们这些老的都天天在感叹,歌坛的风气越来越不正,越来越浮躁,都没有什么年轻人能够保持本心,老老实实唱歌了,现在腾空出现柳琵琶,而且还极具天赋,竟然已经让他们心痒痒地要跑到苹果台来看人了。
但吴秋绪想到了柳琵琶拉来的西洋音乐团,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决赛要唱中国风歌曲的架势啊,他决定先给自己的老师提个醒,让他不要期待太高,免得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哪里知道,他向来十分老古板的师傅竟然摆摆手道:“你懂什么,师傅我也是欣赏过西洋音乐的人,他们洋人的歌剧,有的唱得那真叫一个好啊,不是我说,就你小子也没有他们那个功夫。”
他道:“音乐都是共通的,即使唱西洋乐,那好就是好,与唱中国风的曲子没有什么区别,你竟然以为我会因为她唱西洋乐而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吴秋绪听了,竟然都有点无语,他心说你既然觉得音乐是共通的,那么鄙夷流行音乐干什么。
但他这话也只敢在自己心里念叨念叨,说实话,吴秋绪自己都有点看不起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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