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深入虎穴(二)(2/2)
话就是常勇好哥们小王曾经的美誉。的确,在好哥们小王的世界里,常勇就是个名人,尊敬且崇拜的人。也可以用“痞子英雄”来形容,小混混的世界里除了拳脚,就是酒肉酣畅了。当然了,常勇还是蛮谦虚的,他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没遇见过猛虎豺狼,自己曾经只是一个街头痞子,单调而又平凡的凡夫俗子。对于,哥们小王的夸赞,只能说是他鼠目寸光,毫无见识罢了。但对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任何敌人都是菜鸟,他就是功夫之王李小龙,说真实点他就是云安第一捉鬼捕快,爱管闲事的、曾经幸福巷子的小混混、小痞子、老常家独苗子,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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