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追捕逃犯(一)(1/2)
邓大根从拘留所逃跑了,县局要求我们必须马上把他抓回来,否则要出大事。姚指导员边下楼边对当杨前锋说。
就是我报道那天铐在门口树上的长颈子?杨前锋问。
指导员感到杨前锋问的很奇怪,突然想到邓大根的颈子笑了笑说:对,就是那个长颈子。
指导员边往接待室走边叫道:洪美丽,你到了接待室来一趟。
洪美丽预感到肯定有什么紧急事情立即来到了接待室,指导员说:张彪和邓大根因为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各十五天,刚才邓大根从拘留所逃跑了。逃跑的原因和经过是这样的:他的妈妈在砖瓦厂上班,前天在上班的时候和一个女工发生了矛盾,女工的儿子知道了这事于当天晚饭后到了邓大根家,把邓大根的妈妈打了,打的伤势不重,关键是女工的儿子当时把邓大根的妈妈摁在地上,硬要她向他磕头认错。厂保卫科虽然当时就介入了这个事,但到现在都没有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而昨天晚上治安股办理了一起赌博案件,四个涉案人员都被治安拘留了,其中一个就是砖瓦厂的职工,和邓大根关在一个号房,就把他妈妈被打的事告诉了邓大根,听说还添油加醋的说女工和保卫科长是亲戚,保卫科处理这个事偏心等等,邓大根听了很气愤,尤其是打了他妈妈还要他妈磕头认错,认为他妈妈受到了天耻大辱,表示一定要报仇杀掉女工全家,所以他是在放风的时候,趁看守民警不注意翻墙逃跑了,为了消除隐患,必须把他抓回来我。
指导员看了看大家接着说:我已经通知砖瓦厂保卫科安排人分别到邓大根和女工家守候了,邓大根肯定也知道他白天作案肯定不行,我想他有可能要等到晚上行凶作案,现在我们梳理一下他有哪些关系人,他会在哪里落脚?这一块洪美丽比较熟悉,洪美丽说说吧。
洪美丽想都没想说:邓大根的妈妈叫朱建芳,是砖瓦厂的临时工,今年45岁。邓大根的爸爸是砖瓦厂的爆破员,在邓大根五六岁的时候因放炮取土违反操作规程,被当场炸死了。朱建芳一直没有再嫁人,一个人带着邓大根到现在。邓大根的爸爸是独子,爷爷奶奶都去世了,他有一个舅舅在建筑公司上班,叫朱建林,住南街58号;一个阿姨嫁到城关蔬菜队,住在蔬菜类的桥边上;外公外婆都健在,住在建筑公司宿舍。至于他玩的好的都是些狐朋狗友,除了张彪以外,还有家住南街的李文革、何黑蛋,住砖瓦厂的陈小兵和住建筑公司的李红卫。在我的印象中他的社会关系就是这样。
杨前锋看洪美丽不假思索,滔滔不绝,如数家珍的说出了邓大根的整个社会关系,真的很佩服。
指导员听完后说:这些地方我们都要布控,董刚和陈丰收马上到砖瓦厂去,光靠保卫科的人不行,董刚带保卫科的人在邓大根家守候,陈丰收带保卫科的人在女工家守候,并告诉保卫科安排人严密监视陈小兵家,发现了邓大根,立即把他抓起来。洪美丽通知所有休息的同志来上班,先把住在所里的叫起来在值班待命,以后再去叫住在外面的同志,我和杨前锋马上到拘留所去进一步了解一下情况,了解清楚了再回来分配任务。
拘留所是解放后建的,已经很陈旧了,一排砖瓦结构的七间平房,中间一间对外开了一个门,门边挂着拘留所的牌子,门的两边墙上各有三个窗户,进门就是接待室,身材瘦高,满头白发的拘留所陈所长愁眉苦脸的坐在办公桌上望着大门口外发呆,他的背后有一个通向后院和监室的后门关着,姚指导员和杨前锋进门时居然没有反应过来。
对拘留所来说两个事不能出,也是底线:一是不能死人,不管是关押的人打关押的人造成的还是在管理过程中干警造成的,如果死了人,就要追究相关人员及所领导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二是不能跑人,不管怎么跑的都和管理有关,就要追究相当关干警和所领导责任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
陈所长做事很认真,在任五年从来没出过事,还有一年多就要退休了,出了这个事被陈局长狠狠的批评了一顿是小事,关键是邓大根跑出去作了大案,那后果就严重了,现在是面子没了,到时连里子都没了。
姚指导员知道陈所长在想什么,进门安慰道:老所长,你在发什么愁啊?不要急,跑掉了我们再把他抓回来,绝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的。
陈所长突然反应过来说:原来是指导员啊,这小子出去是杀人,我能不发愁吗?
你放心,我已经安排人把他要杀的对象们保护起来了,现在我要找他同号子的人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这么快你就安排好了,还是你们年轻人反应快,我老了不中用了。陈所长听姚指导员说邓大根要伤害的对象被保护起来了,心里的压力突然减轻了不少,精神一下好多了。抓起办公桌上的一大串钥匙,站起来说:要提谁,你在一号提讯室等我,我去提人。
先提张彪!指导员说。
走出后门,这是一个完全封闭的院子,后门对面是一排监室,共有五个号房,其中男号房四个,女号房一个。号房内光线暗淡,白石灰粉的墙面被大一块小一块黑斑迹占领,进门是水泥地面的过道,过道左侧是一排木板通铺,正常情况下只能供十个人睡觉,但关押量高的时候就要挤着睡了,最多时要挤二十人,过道上十五个被拘的人站成一排,两个吊扇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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