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四章致命反击(二)(1/2)
第二五四章致命反击「二」
王冲当局长后的第二年,根据县财政预算给局里的经费保障情况,他也在局里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规定:局里所有能创収的二级机构只给予基本的保障经费,对不足部分自己想办法创收,意思一是紧跟形势创办企业或经商;二是加大罚没款力度,依法收取相关规费。而科股所队办企业经商挣的钱自己百分百的使用,罚没款和规费全部上交局里后返还百分之四十给上交的单位使用。同时对刑警队作了特别规定:认为刑警队是用钱単位,创收时间和机会少,所以规定他们队创收的钱局里百分之八十返还给他们队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近来县局正在开展“禁赌扫黄专项行动”,当前情况下对农村而言主要是赌,黄涉及很少,所以这次行动是重点是阳光镇。禁赌扫黄专项行动既是整治社会治安静化社会风气的需要,也是公安各部门创收的好机会,特别是刑警队这样的单位,平时这些事做多了会让兄弟单位说闲话,特别是农村派出所会说你不务正业,不去侦查破案到他们的地盘上抢饭吃,有的所长还会因此骂娘,其实这些骂娘的所长们不光认为他们是抢饭吃的问题,主要是认为自己地盘上的黄赌自己没有发现而被他们抓了会让领导们感到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很没面子,所以抓次把还能接受,如连抓两次这个所长可能就开始骂了。而这次不一样了,局里明确要求刑警队、治安科「己改股为科了」、巡警队等实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规定不管哪个派出所必须服从局里的统一安排,并且要积极支持和协助这些科队的工作,如果哪个所长工作不力还讲怪话就地停职,同时也要求这些科股队执法时要一杆秤称到底,不准出现执法不公的现象。因此一些黄赌严重而靠自己的警力又不能一时扭转局面的所长们迅速转变了工作思路,主动请这些科队帮忙,都想尽快扭转自己辖区的工作局面。
阳光派出所杨所长本来并不反对这些科队在阳光镇禁赌扫黄、办案创收,但他们处罚的随意性太大,滥使用自由裁量权,为了创收处罚不公的现象屡屡出现,比如同一赌场的涉赌人员能交出罚款的一罚了之,罚款数额上也奇多奇少,而一点钱也拿不出来交罚款的就行政拘留15天,而交出了罚款的人往往是惯赌,交不出罚款被拘留的人中有的只是偶尔参加了一次,导致在辖区出现了奇轻奇重的处罚现象。没钱交罚款就关人很多老百姓认为是天经地义,但杨所长认为这样很不公,这不符合法律本意,因为治安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治安管理处罚中也是最重的处罚了,他们这样一来那些惯赌被从轻处理了,偶尔参加一次的反而得到了最重的处罚,同时也严重扰乱了整个辖区执法的平衡性,给他们以后执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并且他也听到了一些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了,所以杨所长后来也很反感他们在城区执法办案。为此他也专门找了王冲局长不准他们在城区这样执法,王局长很重视这个事,认为杨所长的执法理念有了很大的时步和提升,对此他还召开了专门会议作了要求,但是创收这时成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件大事,领导说领导的下面做下面的,王冲也知道各单位的难处,虽然认为杨所长等人说的对的,但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局里也要下面挣钱办大事,就没有严格的来抓这个事。杨所长没有办法只好把脸黑了下来,几个科队长都被他骂过,由于他的资格老威信高,那些科队长也知道理亏都不敢和他吵,再说后来也收敛了些,但还是经常会发生。杨所长见这次局里的要求还比较严格,加上近来城区社会治安严重反弹,而他所里的人手实在又忙不过来,于是他主动找到了刑警队长叶国庆,争取和他们联合起来狠刹城区黄赌这股屡禁不止的歪风邪气。
刑警队长叶国庆原来是队里的技术员,他比张丽华大五岁,但他们是省公安厅举办的第一期刑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同学,培训回来不久他就提拔为副队长分管刑事技术这一块的工作,周杰接了他的班后就专门负责刑事侦查工作了,张丽华调到刑警队那年原来的朱队长调到内保股当股长去了,叶国庆提拔为队长,当时张丽华怀有身孕,叶国庆主要让她做些内勤工作,张丽华产假结束后就让她主抓刑事侦查工作了,虽然刑警队就十三、四个人,但内部也作了原则性的分工,只是很多事分工不分家,大家都围绕侦查破案这个主业转。
叶国庆刑事侦查学学的不错,理论水平也很好,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按他的说法:刑警就是破案,破案就要花钱,而破案需要的经费上面应当全额保障。而理想和现实总是差的很远,局里搞改革的当初叶国庆认为只要带着大家多吃点苦创收,队里肯定能运转的起来,可当了队长后他接连碰到了好几个硬骨头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榔树那起杀人案件,这一个案件就花掉了他们队里所有的钱,县里、局里在案发初期都说到时给刑警队补助办案经费,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看到,由于案子没破又不好向领导们开口要,所以只有硬顶着过日子,这时他才知道依法创收也不是简单的事,治安各部门都在抢着创收,并且办的大部分案件也能依法创收,所以日子过的很滋润。而刑侦就不如他们了,刑警办的刑事案件不但创不了收还要花许多钱,加上发生了新的案子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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