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金丝墨翡(1/2)
“墨翡就是黑色的翡翠吗?”盛小叔也看这翡翠看呆了,他也算是见了大世面的人,怎么今天总是被大家刷新三观?
先不提盛栖梧的玻璃种翡翠和盛小婶的冰种翡翠球,现在又开了这么一块墨翡,盛小叔表示,真不是他见识少,而是这个世界变化地太快了。
“这是玻璃种的墨翡,”蹲在翡翠边总算欣赏够了的胡老砸吧砸吧嘴:“但是这还不是罪珍贵的,你看到这里面的金丝了吗?”
胡老点着这墨翡中间均匀分布的金光灿灿的道道金丝说道:“这是非常稀有的金丝墨翡,论起稀奇程度,比之龙石种的翡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边说着,胡老的目光在洛桐的手腕上隐晦地一划而过。盛栖梧也好奇了:“胡老,这金丝墨翡里面的金丝就是黄金吗?这翡翠里面怎么会有黄金?”
“这说起来也比较复杂,归根结底就是自然的造化了,当然这样的翡翠绝对是无数人打破头也想要得到的。洛桐小友,你看着金丝墨翡能不能割爱一部分给我?我愿意用我珍藏的玻璃种春带彩的手镯和你交换。”
胡老现在对洛桐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多的大转弯,如果说洛桐开出龙石种的翡翠是运气的话,那么这金丝墨翡也是运气吗?
胡老并不相信,在他心里,已经将洛桐看成了和自己同一级别的人物了,甚至胡老认为洛桐的水平仍在他之上。
“侄媳妇啊,你如果给了胡老这金丝墨翡,可千万不能少了你魏叔叔这一份啊!”
魏启然舔着脸凑到了洛桐的身边,这人的架子倒是放低下来,仗着和盛小叔和朋友,直接就侄媳妇的称呼上了。
洛桐狡黠地一笑,“在出手这金丝墨翡之前,不如咱们先吃饭?你们都不饿吗?”
她摸摸自己扁扁的肚子,有点无奈,这些人都是喜爱翡翠的,居然连饭都顾不得吃了。不过她可不行了,早在两个小时前,她就饿得不行了。
她这么一说,院子里的众人全都笑了出来。看看天色,已经是乌漆墨黑的,洛桐手一挥:“店主,今天我请客,您看我们能不能借您这块地儿吃个饭?”
店主也高兴,金丝墨翡啊,只要将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他这里的生意是怎么也不愁的,绝对财源滚滚。
现在店主看洛桐是分外顺眼,“没问题!我数数啊,咱们这里一共是十六个人带咱们家黑豹,我来订餐。”
新新在旁边吵着:“老爸,订那家明月楼,我特别想吃他们家的烧鹅。”
“行,咱们就订明月楼,给你,你去点菜。”店主也光棍,直接让新新去点餐,反正今天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
趁着新新点餐的工夫,洛桐和胡老聚在一起聊天,两人主要说的还是翡翠,主要是胡老在说,洛桐在一边听着。最后商定下来,胡老用一对春带彩的手镯和洛桐换一对金丝墨翡的镯子。
这两者的价值其实是不相上下的,只是在市面上来说,金丝墨翡的可能更稀少一些。
这般商定好,两人还互相留了微信和电话,就准备到时候回了浙省两人再交易。魏启然眼睛都羡慕地红了,他眼馋胡老那春带彩的镯子很久了,可惜胡老就是不肯卖给他。
他眼睛转了转,“侄媳妇,你看你这金丝墨翡是不是也匀一些给我?”
只要有了这金丝墨翡,就算接下来的翡翠公盘不参加,魏启然也能保证自家的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中的利润是不愁的。
当然魏启然可不敢保证洛桐会将这金丝墨翡全都卖给他,他也看出来了,洛桐这姑娘有的时候你就不能拿钱诱惑她,人家不差钱啊。所以魏启然只能另外想办法,这不就开始打感情牌。
洛桐看着他笑得如同菊花一样的面庞,默默地移开了眼睛,笑成这样,真的有点辣眼睛。她宁可去看黑豹那毛茸茸的狗脸,也不愿意去面对魏启然这张满脸刻着奸商字样的面颊。
“盛大哥,这金丝墨翡你喜欢吗?”
洛桐摸摸黑豹的大耳朵,转头问着盛栖梧。自从这金丝墨翡一开出来,洛桐谬觉得这个配盛栖梧是再好不过了,可以给他做一串手串儿,也可以做领带夹、名片夹、戒指等等。
“当然喜欢啊,这金丝墨翡可真漂亮,不管是收藏还是做成配饰都是很好的。”尽管不明白洛桐为什么这么问,盛栖梧还是如实回答。
“喜欢就送给你了,”洛桐挥一挥手,财大气粗。这金丝墨翡是漂亮,但是她个人还是喜欢颜色鲜亮一点的,当然要是加工成首饰,她还是乐意佩戴的。
盛小叔在一边听着满脸的羡慕嫉妒,二侄子可真是有魅力啊。侄媳妇可真有魄力,价值连城的东西,说送就送了。
他怎么就没有遇到这么好的媳妇呢?不过在看到手中的冰种玉球后,盛小叔又释然了。
侄媳妇送你金丝墨翡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还有我媳妇儿送的玉球呢。
盛栖梧可不管盛小叔的心里活动,他看着面前的魏启然,自从洛桐开就说这块金丝墨翡送给他后,他就这么一副羡慕嫉妒的表情,只恨那金丝墨翡怎么没有送给他?
“小盛,这金丝墨翡你有没有意向出售?”
魏启然踌躇了下,这两人可真有意思。中午盛栖梧开出玻璃种翡翠的时候,转手就给了洛桐。
现在洛桐开出了金丝墨翡,又转手给了盛栖梧,或许这就是现在年轻人谈恋爱的方式?
他哪里知道,盛栖梧和洛桐,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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