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喂马(1/2)
一顿饭吃到最后,酒肉皆尽。
连壶里的茶水都已经喝光了,刘恒才起身离开,老胡头亲自亲身来,将他送出了门去——一大壶酒,足有二斤,其中倒有一斤半以上是进了他的肚子,但他说话走路,竟是不带丝毫酒意。
出了门时,等刚才打招呼的几个人离得远了,老胡头才对刘恒道:“你且回去耐心登上两三天,三天后再来找我,此事我必为你办妥。”
于是刘恒道了谢离开。
果然,三天后刘恒再去,老胡头就直接告诉他,“已经妥当,你只管去顺远镖局报上名字就是。只是钱不多,一个月只有三百文钱。”
刘恒大喜过望,笑道:“够花了!”
他又不是奔着挣钱去的。
于是当天上午,他就迫不及待地去到了顺远镖局。
如老胡头所说的,他到了人家门口就报上来意、姓名,门口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子就快步跑进去通知,等了约莫盏茶功夫,就有一个看去精明利落的中年人快步从院子里头出来——那青衣小帽的小子此时走在他身后,走路已经是近乎小跑,却也只是勉强跟上他的步子而已。
刘恒觉得他走路的速度,比自己怕是也不差什么!
那人过来,上下打量刘恒几眼,见刘恒低着头,他道:“抬起头来。”
他声音不小,且气声雄壮,一听就知道是中气十足之人。
刘恒抬起头来,那人又看他几眼,一副很是满意的样子,脸上渐渐起了些笑容,声音倒是一如既往的雄壮迫人。他问:“你就是刘恒?”
刘恒点头,拱手,“小人正是刘恒。”
那人又问:“当年街头杀人的那个小乞丐,就是你?”
刘恒愣了一下,但还是点点头,道:“是我。”
那人哈哈一笑,忽然伸手拍了拍刘恒的肩膀,道:“好!一个小乞丐,就凭一根讨饭棍,愣是打杀了三个人贩子,快意!快意!当年我却好不在城里,是回来才听说了此事,还一直说这等样的好汉子,当认识一下呢,只是后来事忙,一来二去,竟给忘了!却不想,咱们见面的日子竟在这里!”
言罢,他又大笑,一副亲热之态。
刘恒只好也笑了笑,拱手,客气道:“过誉了,过誉了。”
其实当年杀人之事,一来激于愤怒,二来也是迫于无奈——那些人贩子行走各地,向来都是绝不肯只老老实实买卖人口的,他们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且往往自恃武勇,遇见合适的小孩妇女,能骗就骗,不能骗,竟也敢抢了就跑,若惹急了,他们是随时可以拔刀杀人的。
当时他们已经盯上了大野城里的几个小乞丐,三丫其实只是他们的目标之一,当时若只是叫破他们的意图,一帮乞丐,其实并不放在他们那等凶悍之辈眼中,说不得闹到最后,他们是连抢加杀人都做得出来。
在那种时候,如果不抢先出手,重创对方,或最好能杀死一个两个,很可能到最后死的就是刘恒他们几个了——三丫怕还是脱不了被拐走的命运。
于是尽管明知不敌,他还是毅然出手了,且一出手就没打算自己还能活下来,招招都是以命换命的路数。
不过到最后,那件事还是靠着老胡头的居中奔走帮衬,才得以在城主府那里缓颊一二,最后到底得了个“激于义愤、击杀匪徒、本不当罪”的判语,不然的话,杀人就是杀人,大野城并不是无主无法之地,杀人是要偿命的。
也正是因为内里的这些缘故,其实事情过去之后,刘恒本身并不愿意再提。
却没想到,也不知道是老胡头主动说的,还是对方自己打听到的,总之,这件事还是被旧事重提了。
不过么,有了这件“英雄事迹”作为铺垫,刘恒明显能够感觉到,自己在这顺源镖局里迎来的,大多都是满含善意的目光。
出来见他那人,叫胡春雨。
后来刘恒才知道,他是顺远镖局排名第三的镖师。
而且当初老胡头托人想把刘恒塞进去,找的并不是他。只是事情报到他这里,听见刘恒这个名字,觉得陌生,问了一声,知道不是镖局内的家生子弟,好奇之下就多问了些,然后才听人说这刘恒怕不就是当年街头杀人的那个刘恒?
于是他最终拍板,把刘恒招了进来。
大门口一见,他见这刘恒沉默干练,面相里就透着一股子搏命的狠劲儿,登时就大感亲近,甚至亲自带着刘恒把这镖局转了一圈,将他介绍于不少人认识,还带他进去拜见了一下镖局的总镖头,也就是他的兄长,胡春风。
刘恒一路所见,感觉这整个镖局都是一副蒸蒸日上的气势。
如黄先生所言,这天下并不太平。
天下不太平,于寻常百姓而言,自然是苦不堪言,但对于有能力有野心的人来说,却是顶顶好的时代了。
而镖局,就是为乱世而生的。
若天下晏平,百姓们行走各地,无须担心强盗匪类,镖局自然衰败。
但当下,顺远镖局人马鼎盛。
一路转下来,前后五进的院子,就不算最后一进那总镖头胡春风的私宅,这镖局占地也已经足有十几亩大小,练武场上呼喝连声的镖师、趟子手、快刀手,足有四五十人,马厩里膘肥体壮的健马亦有三十余匹。
要知道,大野城,以及大野城方圆周边几百里,都并不产良马。因此在大野城地方,走马已经是价值腾贵,能骑的健马,就更是一匹难求。
而听那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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