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宽严相济(1/2)
二十、关于交通方面的规定。云南所属各州县的主要交通道路,均由云南官府进行管理和维护,各乡里有责任维护当地的道路通行的便利性,若有损毁应及时修缮,鼓励当地百姓自行出资修路建桥,官府也将给予适当的补助,使云南各地的出行畅通无阻。
云南本地的所有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循靠右行驶的规定,划定道路中间线和行人线,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线行驶,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违反规定而造成车辆、行人碰撞受到伤害的,处罚违反规定的一方。
不管是市肆、商铺、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都必须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开辟出足够两辆马车并行的道路,及方便行人通行的人行道。
二十一、关于刑罚适用的规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凡是谋反、谋大逆、武力袭击官府驻地和官员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恶性qiáng_jiān不满十四岁yòu_nǚ的、抢劫三次以上或抢劫钱财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非法手段非法侵夺他人财产数额巨大的,一律判处死刑。
凡是孙德成主政以前犯下的罪行,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只要能主动向官府自首、并改过自新的,都给与从轻处罚,并过往不究。若是隐瞒、拒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一旦查获,比照大汉律从重处罚。
对于犯罪株连的问题,根据保甲连坐法处理,资匪、通匪、为匪者严厉惩罚,乡里各户实行连坐,但只要犯罪者亲属不幢拥男形,不允许对他们连带处罚。
二十二、关于奖励新技术、新生产方法的规定。只要在云南范围内,不管是手工业还是蚕桑、纺织、耕种栽培,只要能研制出提高效率、美化外观、提高产量、改进生产方法的新技术、新方法,并能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应用的人员,都将获得官府的重奖,并授予‘技士’的称号,终生发放一定数额的薪俸。
二十三、关于云南地方勋衔的规定。首先,对于杀敌破贼有功、指挥得力、骁勇善战、斩杀捕获敌酋、杀伤贼寇五名以上的低级无品级军官和士卒、衙役、捕快、乡勇等人员,每年授予二十名‘军士’称号,‘军士’勋衔获得者每年可额外获得官府发放的一定数额的‘军士’薪俸,而且终身领取。
其次,对于支持、帮助云南地方建设、主动周恤鳏寡孤独、并持之以恒的、修桥补路、一贯声名显著的、教化地方、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地方安宁的云南各耆宿名士、乡里望族的族长等人员,每年授予十名‘贤士’称号,‘贤士’勋衔获得者,将会获得极大的尊荣,既可以面对各级官员时赞拜不跪,又可以在生前永久免除本家徭役,还可以每年获得官府一定数额的‘贤士’薪俸。
像林家堡的林宗义、郭家寨的郭颂、‘集萃轩’的梁叔通等人,这一次将毫无悬念的获得云南第一批‘贤士’称号。
再次,云南地方的文人才子、乡里名师、好学青年才俊,只要能够考入云南政经堂,并在学业考试考核中获得优秀的成绩,就能获得‘秀士’称号,每年的名额二十名。
凡‘秀士’勋衔获得者,不但每年获得一定数额的‘秀士’薪俸,而且可以直接可以获得有品级的官职,不用在不入流的吏员堆里挣扎了。
最后,为了鼓励、嘉勉那些官府里没有品级的吏目、管事、执事人等,对于勤勉任事、忠诚无私、清廉公正、声名素著的吏员,每年授予十名‘纶士’称号。凡‘纶士’勋衔获得者,优先获得入品的机会,并每年可以额外得到官府发放的‘纶士’薪俸。
以上勋衔获得者都由官府核发书证,予以确认。
以上二十三条举措,都是在李翊的主导下,经过云南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并立即责成云南印书局印发三千份告示,张贴到各州县的乡里、村舍、街坊等处,晓谕万民,通告全境,并从大有九年正月开始实行。
当然了,这些举措都不是具体的律令条文,云南也没有权利随便制定律令。每条举措都要制定详细的规制,这只能是由林易他们今后慢慢的规划编篡了。
编制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旧布新、为云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官府的高效运转、百姓的安居乐业、军队的战力提高,提供法理上的保证,使人们习惯于用法律制度保护自己,使人们乐于遵守法律,使得各方面关系都走上正确的轨道。长此以往,云南还能不兴旺发达吗?
另外,虽然举措的部分条目都是以向百姓让利为目的,而且削减了大多数税目,猛一看官府税款少了,但实际上官府却不用担心税收的问题。
因为,官府本身掌握了盐铁专营,每年获利至少二十万缗以上。再加上云南境内的所有山川、湖泊、河流、矿产均属于官府所有,即使大幅度的让利于民,所获年收入也能达到五十万缗以上。
目前云南官府公职人员全部加起来也就三百多人,虽然机构在不断的扩充中,即使机构增多,人员大幅增加,也不允许超过六百人,算上房屋修缮、办公费用、杂费、材料等各项费用,以最高的标准发放,满打满算每年最多也就耗费十万缗左右。
至于军费,云南军队目前保持六千六百人的编制不变,虽然已经大幅提高了军饷的发放标准,汰换了大多数兵器和军事设施,增加了四百多匹战马,但由于削减了三千多人的开支,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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