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强龙不压地头蛇(2/2)
连到了外家主林烈曲,此人是林元裳的叔叔,林元裳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要知道,当怒鲲帮特使是个肥差,别人争抢着要,林烈曲自然把好东西留给了他的亲系,哪想到林元裳太废柴了,窝囊至极,居然被一个江湖帮派的帮主玩弄于鼓掌,惹来泼天大祸。
这种丢人的事,林家都不好意思提,对外宣称处死林元裳是理由是他怯战。
男人怯战,谁都瞧不起,林元裳死得无比憋屈,听说他临死前,不停咒骂诅咒沈炼,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结果,林烈曲受到牵连,被发配到了前线,与黄家高手切磋去了。
接下来,林烈焰与众位家老商议如何处置沈炼,因为牵涉到了北幽宫和王之玉璧,沈炼已经不能等闲视之。
七嘴八舌讨论下来,不出所料争议极大。
有人坚持要处死罪大恶极的沈炼,这种人藐视林家,包藏祸心,该杀!当然,用不着林家动手,只须将其革除职务,然后任由赢木鱼处置他便可,同时,也不会因此得罪赢木鱼和法源寺,两全其美;
有人则希望尽全力拉拢沈炼,他是北幽宫的女婿,通过他不但可以把北幽宫划入林家的势力,最重要是还能借机获得王之玉璧,以此来对抗黄家,几乎胜券在握。
最后,家族利益至上,林烈焰力排众议,选择了拉拢沈炼,这才派出了林烈虎前来谈判,哪想到,沈炼直接溜之大吉。
林烈虎扑了个空,就这样回去自然没法交差,思来想去,干脆直奔翠云庄园,找这位北幽宫的少宫主谈判。
万万没想到,喜从天降!
林烈虎获知一个重要的情报,王之玉璧就在沈炼手上。
“王之玉璧虽然是北幽宫所有,但此宝物是生长型黄金玉璧,只要不过度使用,几乎是取之不竭用子不尽的资源,北幽宫愿意与林家结盟,共享王之玉璧。”公孙彩如是道。
林烈虎激动不已,他当即表达了林家的诚意。
“第一,北幽宫若同意与林家结盟,只须借出王之玉璧给林家使用,无须卷入林黄两家的厮杀当中;
第二,林家会帮助公孙彩打败公孙独秀,重新夺回北幽宫;
第三,林家家住林烈焰愿意收沈炼为义子,并为其施展‘换血dà fǎ’,将其转化为林家血脉,赐予黄金级血脉蛊,从此与林家荣辱与共,受到林家庇佑自然不在话下;”
这就是林家开出的条件。
总结下来便是,林家只要“借用”王之玉璧,便会出手帮助公孙彩拿到本该属于他的宫主之位,并帮助沈炼化解掉赢木鱼的追杀,以及法源寺的刁难。
特别一提,所谓的“换血dà fǎ”,乃是将一族中某人的血骨完好取出,再植入某个异族人体内,造骨生血,从而将这个异族人转化为同族血脉。
为了保证换血成功,所选择的族人必然要年轻强者,血脉浓郁,挖出其血骨后,此人必死无疑。
而且,在施展换血dà fǎ时,还需要灌输一些珍贵无比的先祖血液给那个异族人,代价之高昂,超乎想象。
可以说,林家为了促成此事,为了得到王之玉璧,是下了“血本”了!
这桩结盟谈妥后,林烈虎乐不可支,回到怒鲲帮交代一些话后,便急匆匆赶回林家复命去了。
送走了林烈虎及其扈从,怒鲲帮上下齐齐舒了口气,在这之前,因为怒鲲帮找不到沈炼,林烈虎大发雷霆,打了孔侑一巴掌。
可怜孔侑一个扶不起的老白银,哪里受得住林家黄金家老的一掌,直接重伤不起,本就不太牢固的牙齿给打掉了一大半,牙齿和血吐了一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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