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绝色场主 牧场买马(1/3)
第一次见到商秀珣,他也不免感叹到此女的容貌之美,真当得上是倾国倾城了。纵然是以他的心性修为,也是不由得于心中溅起了点点的涟漪。
商秀珣的美眸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待看到王子文时不由得神色一动,似乎是别有意外,这般俊秀出尘的男子倒是极为的少见。王子文在上一世的容貌决然算不上是英俊,但是这一世,他夺舍的这副躯体的确容貌不凡,再加上一身的九黎血脉,更显阳刚之气,经过这些年的武学修习,道家的秘典又有着自带的飘渺气质,使得原本就卓尔不凡的他在这一群人中看起来就像是鹤立鸡群一般。
不过,这商秀珣能够执掌飞马牧场这么一个大的地方势力,本身就不可能是花痴一类的人物,对于王子文,她也只不过是稍稍多看了一眼罢了。
转过身来,她盈盈来到众人身前,大大方方的向着王子文一群人道:“诸位想必就是楼观道的高足吧?果然都是英气蓬勃,不愧是道门的新秀!”
看着眼前这一位英姿飒爽的美人儿场主,王子文心中不由的吐糟道,也不知道那徐子陵上辈子修了什么福分,居然能够得到这一位的青睐,他还不懂得好好珍惜,反而去碰那慈航静斋的师妃暄,最后落得一个鸡飞蛋打,什么都没有得到,要不是最后我们的黄易老大可伶他,给他安排了一个石青璇,王子文看他就是一个单身的命。
王子文眼神欣赏的打量了一番这一位美人儿场主,笑道:”商场主缪赞了。场主才也是英姿飒爽,不愧为当世女中豪杰,令王某心中好是佩服!”
商秀珣美眸流转,露出勾魂夺魄的魅力,淡然一笑,道:“王公子客气了,诸位贵客远来,秀珣烹茶以待多时,还请诸位入内,让秀珣一进地主之谊。”
客套了一番,众人随商秀珣步入牧场山城。入城后是一条往上伸延的宽敞坡道,直达最高场主居住的内堡,两旁屋宇连绵,被支道把它们连结往坡道去,一派山城的特色。道上人车往来,俨如兴旺的大城市,孩子们更联群嬉闹,见了商秀珣一行人路过,路边的人无不向商秀珣注目行礼,显然商秀珣这位年轻的场主颇为受牧场民众的爱戴。
不过,王子文也明白,这并不全是商秀珣治理有方,更多的是商家七世代代为牧场之主,其统治早已经深入人心了,只要商秀珣不犯什么重大的错误,萧规曹随之下,治理一个小小的牧场却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商秀珣背后还有一个隐藏的高人——鲁妙子存在。
大唐的世界与前世历史上的隋唐有很大的不同,且不说此时的经济繁荣程度犹胜明清,单单是江南存在着飞马牧场这样天下闻名的培育良马的基地,都是不可思议的存在。据王子文自己的了解,第一代建立飞马牧场的场主名叫商雄,乃晋末武将,在刘裕代晋,改国号宋,天下南北对持时。商雄为避战祸,率手下和族人南下,机绿巧合下找到这隐蔽的谷原,遂在此安居乐业,建立牧场。这是牧场对外的宣称,不过王子文根据自己两世得到的情报,猜测商雄应该是边荒集的荒人,很可能是在刘裕毁灭边荒时,荒人四散,才来到这里建立飞马牧场的。
现如今飞马牧场经过百多年的繁衍,不断的向外迁出,组成附近的乡镇,至乎沮水的两座大城远安和当阳,其住民过半都源自飞马牧场。而且牧场第一代场主商雄乃武将出身,深明拳头在近的道理,鼓励手下族人研习武艺,宣扬武风,是以牧场内人人骁勇善战,无惧土匪强徒,成为了一股能保证地区安危的力量,赢得附近城镇住民的崇敬。在加上飞马牧场亦是这区域的经济命脉,所产优质良马,天下闻名,虽然历代场主奉行祖训,绝不参与江湖与朝廷间的事,行事作风低调。但是却是这方圆百里范围的实际掌控者。当今天下,如飞马牧场这样的地方豪强,数不胜数,这些豪强大的如宋阀之于岭南,李阀之于太原,小的如飞马牧场之于远安当阳,独霸山庄之于竟陵。这些豪强,兵甲钱粮自足,在其势力范围内,官府也无可奈何。这样的豪强若是传承日久,习武修文,人才辈出,便会形成如山东七大姓,东晋王谢之类的世家大族。
王子文与商秀珣并肩行走在碎石铺就的道路,一个拥有着倾国倾城之色,气质典雅,秀美绝伦,真风华无双,一个相貌英俊不凡,仪表堂堂,身上自有一股飘渺之气,修为盖世,走在一起如同一对金童玉女,。两人并肩而行,宛如一对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青山与李二两人走在后方,看着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小声的交谈道:”师兄,你说这美人儿场主与咱们师兄是不是很般配,简直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般!“
青山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小声的道:“不要乱说话,师兄和那个场主都是高手,让她们听到了就不好了。”
李二闻言洋洋得意的道:“师兄你怕什么,我们最近功力大进,已经能够使用孙思邈老前辈传授的传音入密的功夫了。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是师兄也绝对听不到。”
他却没有想到,他的话音还没落,就见王子文突然回过头来冷冷的撇了他一眼,立马就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诺诺不敢言语。自己这一位师兄在他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威信不在自己师傅石龙之下。好在王子文只是看了他一眼,便不再关注了。
”后面那两位朋友可是有事?“商秀珣的武功虽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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