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爸宋玄圣(1/2)
花木兰双手拢起,架住光洁圆润的下巴,依稀又想起那晚,李白走的时候,对他说的话。
当时,天际有流星划过,两个人依偎在城头,盖了一条毯子,嗅着空气中弥漫不散的硝烟味。
他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在我的家乡,传说只要对着流星许愿,就一定可以成真。”
她笑道:“骗小孩的吧?”
当然是骗小孩子的。
他怂恿道:“试试呗,反正不要钱,多少信一点呗。”
当时她的回答搁现在想想,其实挺傻的,但挺意气风,她说:“我愿这长城,从此再无战乱,国泰民安,百姓安康。”
而他是这样说的:“我想和花木兰幸福地度过余生,天长地久,永不分开。”
于是她脸就红了。
不经意间,好像就被撩到了,又感觉有些愧疚,于是就靠了过去:“最晚明年年中,我就会回长安,到时候,我们结婚。”
......
长安城
李白停在城门口,望着雄伟依旧的城墙,还有那整个仿佛建立在被削平的山川般的城市,心中的震撼并未有丝毫的削弱,反而更甚往昔。
越强大,就越能感受到长安城下,隐藏的那股强悍无比的能量反应,还有那笼罩在皇城内的恐怖气息。
当今女帝,果然已是近神般的存在,绝不逊于曾经独步天下的大商朝帝辛。
许多人曾说,鲜衣怒马,衣锦还乡。
说白了就是,自己要是阔绰了,不回到老家,跟小伙伴们装装逼,露露脸,无异于锦衣夜行。
长安虽然不算是自己的家乡,但却是他搞出一番大事,彻底扬名的地方,依稀还记得,当初自己被一个圣道的宁安公就给打的抱头鼠窜。
可现在,要是宁安公能从坟头里蹦出来,估计连他随手一剑都扛不住。
那一天自己的所作所为,现在想来,确实有些不成熟了,可同样,也是无比痛快,酣畅淋漓的一件事。
只可惜这种事可一不可二,再来这么一次,估计女帝都得出手了……一个无法保护自己臣子的皇帝还能有什么威严可言?
年轻宦官道:“剑仙大人,我们这就入城吧,今圣已经在宫中静候大人了。”
静候?
嘶——
这个词用的,感觉有点受不起啊。
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以外,还有一个她很喜欢你的说法,但他又不是二傻子,当然不可能生出这种想法,于是心中立刻升起惴惴之心。
结果刚要迈步,突然响起了一阵熟悉的旋律。
哇,又放bgm……
李白心底一阵哀嚎。
系统又开始作妖了,这次放的还是《神之将至》,妈蛋你是有多喜欢神学院啊。
不过……配上这bg的感觉。
突然前方一阵骚乱,紧跟着,黑压压的人群推推搡搡,挤出了城门。
李白心说,这是在迎接他?
结果眼瞅着,这帮人便从他的身边穿过,视那些千牛卫如无物,冲向了身后的一个......眉清目秀,骑着一头老黄牛的少年郎。
那少年满脸苦涩,又好像是轻车熟路般张手道:“别急别急,一个一个来,排好队,不要插队,插队的绝对生不出男娃。”
顿时,那些人便迅拍成了整齐的队列,非常具有自觉。
李白扭过头,对宦官露出了一个充满探寻的目光。
宦官小伙白白净净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沉声道:“那个小伙子是个新晋的圣道强者,也算天赋奇才,人称爸宋玄圣。”
李白纳罕道:“这么年轻就能成就圣道境界,的确是惊才艳艳,所以那些人是想要拜师学艺?”
“不,他们找他是生孩子。”宦官小伙沉默了良久,才低声道,“据说被他看一眼,无论男女,都能怀孕,而且生男孩的可能性更大。”
李白瞪大了眼睛,充满不敢置信。
还有这种骚操作的?
宦官小伙连忙解释道:“不过是愚民以讹传讹罢了,这世上哪有这么神奇的手段?要真有的话,也是吾辈的福音。”
李白恍然道:“你去试过了?”
宦官沉默了。
扎心了,老铁。
……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这句诗当然不如后面那句“造化钟神秀”有名,但却足以道出泰山所在之地与其雄伟瑰奇,无论是海拔还是陡峭程度,都堪称东方之冠。
泰山位于被秦吞并的齐鲁大地交界,如今正是秦国辖境,毗邻稷下,故此,此次泰山论剑,定然不会少了稷下的剑道部学子和教习。
秦国尚商,秦国第一任国君秦非子的六世祖即为商纣王帝辛的心腹大臣。
他的儿子恶来以勇武著称,也是商朝大将,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战死,当今魏国大将典韦,就被曹操称作“古之恶来”,认为他有恶来之勇。
足见秦国嬴姓赵氏的血脉中,便隐含着强者的基因。
故此,秦国先祖堪称商朝嫡系,后来帝辛与他偌大的商王朝被武周灭亡,周朝一统天下,秦国祖先便被赶到了东北养马。
直到后来,秦非子养马有功,被封为卿大夫,才有了封地,然而仍是有名无实,一直到了秦襄公护驾有功,才被正式封为诸侯。
从北夷人的手中夺取了土地,建立起了秦国。
不过对秦国而言,他们并非继承了大周的正朔,而自诩商继业者,仍旧信奉天命玄鸟,自称玄鸟后裔。
今天的泰山之巅,来了一位黑衣女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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